各粮食收购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今年的早稻收购工作,根据区政府粮食收购工作要求,现就我区今年早稻收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早稻收购工作

做好早稻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是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体现。积极鼓励和引导具备资质的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在收购人员、业务和器材、仓容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粮食收购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入市收购,确保早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早稻订单范围

区粮食收储公司抓好订单合同签订落实工作。订单范围:种粮大户本地种植的早稻。

三、认真执行收购价格政策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公布我省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112号)精神,确定今年我区早籼稻收购指导价格为:达到中等质量标准(三等,下同),每50公斤收购指导价为125元。严格把好收购入库粮食质量关,落实粮食收购一车一检制度,等级差价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订单奖励及烘干补贴

订单早籼稻奖励标准:种粮大户每交售50公斤早籼稻奖励30元(含运费补贴),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下达2021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目标的通知》(杭农〔2021〕4号)文件精神,区内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根据余政办简复2017第167号精神,订单粮机械化烘干补贴标准为120元/吨。

订单粮食的政府补贴(含烘干补贴)在种粮大户名单公布后,通过“一折通”兑现。订单粮食收购资金由农发行余杭支行贷款解决,订单粮食收购价与市场价差价由区财政补贴。

五、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认真做好早稻收购入库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收购人员、仓库、器材、资金等。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收购品种、质量标准、作价办法和收购价格及奖励政策。在固定收购点配备烘干机、除杂机、水分测定仪、售粮农户休息点等为农服务设施,并做好为农烘干、除杂等服务工作,方便农民售粮。积极开展售粮农户对粮食收购服务质量满意率调查,让售粮农户对收购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六、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各收购网点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89391176)。在早稻收购期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行为,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临平区种粮大户种植的早稻由余杭区粮食收储公司按照本政策进行收购,收购完成后余杭区向临平区进行资金结算。



杭州市余杭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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