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序推进全年专项行动计划。根据年初制定的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计划,有序推进,共已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医师药师打假”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全覆盖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在内的5个专项行动,累计已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32家次,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检查55家次。

2.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工作累计追回医保基金50.6万元。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服务行为检查,累计处理定点医药机构49家,其中解除医保服务协议4家、暂停4家、责令整改41家,约谈40家,追回违规基金4.21万元,处违约金7.43万元。

3.深入开展医保实名制监管系统应用工作。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余杭区开展医保实名制监管系统应用试点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余杭区医保数字化监管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各项工作。根据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批分阶段下发违规数据,保证试点工作稳步进行。通过审核研究定点单位反馈信息,检验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定点单位进行实名制认证的严谨性、及时性,对发现的系统问题,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提出改进建议,为推动全市医保实名制监管工作全面推广提供“余杭方案”。

4.精心策划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广泛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通过滚动播放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宣传教育片、发放宣传教育资料,张贴宣传月海报、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以及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力争宣传内容全覆盖、有实效。累计发放宣传海报600余张,发放宣传折页800余份,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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