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用余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平台、镇街:

  为推动和促进“信用余杭”建设工作,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标杆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现印发《2021年信用余杭建设工作要点》,望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1年信用余杭建设工作要点》

 

  杭州市余杭区信用余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2021年信用余杭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信用余杭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打造最讲信用的城市”为目标,有效发挥信用建设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数字化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全力拓展“信易+”创新应用场景,有效发挥信用建设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夯实应用基础,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

  1.建立信用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余杭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平台数据归集能力、归集质量和覆盖率。加强与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保证信息数据共享的及时和全面。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信用余杭”专栏,完善部门信用公示与“信用余杭”专栏对接,加强各部门信用修复、红黑名单的公示。建立全区信用环境监测机制,推进镇街信用环境监测。(完成时限:10月底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信用余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开展审批替代型、行业自律型、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并将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力争设置容缺受理型承诺的部门占全部具有行政审批权力部门的比重达100%。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并在“信用杭州”网站、“信用余杭”专栏公示。(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力事项部门)

  3.全面落实政府用信。根据《余杭区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事项清单》,各行政管理部门在各类评优评先、政府采购、政府招投标、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等必须查询管理相对人(企业)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并形成应用典型案例,促进信用主体维护自身信用,形成以用促信的良性循环。落实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发布《余杭区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事项清单(2021年版)》,建立安全生产、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及失信惩戒对象管理台账。(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信用余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完善重点领域信用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税收缴纳、劳动保障、工程建设、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执业药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等职业人群为重点建立或完善信用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聚焦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教育科研、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重点领域构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对监管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责任单位: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提升政府公信力,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5.健全政务诚信履约机制。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将涉诉政府债务清偿纳入预算管理,持续加强失信政府机构的专项治理。鼓励有条件的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用承诺,将各级各部门在兑现公共服务、落实优惠政策等工作的守信践诺情况记入良好信用记录。(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镇街)

  6.建立政务失信问责机制。把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违背信用承诺,以及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政府部门存在失信记录的,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依规取消评选资格。加强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公务员存在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碍执行等严重失信问题的,将信息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共同督促改正并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镇街)

  三、深化信用应用,提升信用惠民便企获得感

  7.拓展信用惠民应用场景。以旅游、金融服务、房屋租赁等领域为重点,探索创新“信易+”应用服务场景。深化余杭“信易游”应用,进一步拓展余杭区内景点、酒店及精品民宿应用“信易游”惠民措施;优化余杭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推进银行基于平台信用应用的“信易贷”产品;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的影响力,为纳税守信企业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等领域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税务局、未来科技城管委会,责任单位:信用余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深化信用应用基层示范。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鼓励各科创园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结合自身特色,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创建“信用园区(小镇)”;鼓励各街道、社区发挥基层服务的优势,将信用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构建亮点突出、群众满意的信用服务和信用治理的创新模式。探索信用在基层治理中的应用,力争打造1-2个信用示范社区(村)。(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加强宣传营造社会诚信氛围

  9.加强信用培训学习。组织开展1-2场重点行业信用宣传和信用修复培训,提升企业对自身信用的重视,使企业”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将信用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责任单位:信用余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创新落实“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民众诚实守信意识。加大对诚信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示范企业”“诚信余杭人”等诚信典型评选活动,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责任单位:信用余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

余信用办〔2021〕1号.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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