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区财政局印发的《余杭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二十三条,分为总则、委托管理、委托服务费用、监督管理、附则等五章: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起草的依据、适用范围,并对委托方、第三方机构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定义进行描述,同时规定区财政局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培训和指导,第三方机构要强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最后明确了四大基本原则。

第二章围绕委托管理事项,规定了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条件,明确要求委托方应根据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选择第三方机构,双方应按照规定签订委托协议,重点对委托方和第三方机构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具体规定。同时细则明确了第三方机构在接受委托、安排人员时应实行回避制度。

第三章规定了委托费用的测算方式可采用工作量法或者成本核算法,同时明确委托经费管理、审批程序和支付管理按照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委托协议约定执行。

第四章主要明确了监督管理的内容,首先明确委托方应对第三方机构工作成果进行质量审查,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并明确了考核结果的应用方式;其次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档案管理进行规定;最后明确对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及问责途径。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细则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

三、关键要素问答

1.什么是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答:本细则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向委托方提供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独立于委托方和绩效管理对象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社会咨询机构、市场调查机构、政府研究机构、财务专业公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有专业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2.具体哪些部门的哪些预算绩效管理活动可以请第三方机构参与?

答: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求:一是委托主体为区财政局、主管部门、单位、团体等管理和使用财政预算资金主体。二是被委托事项主要分类为事前绩效评估及审核、绩效目标论证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价成果复核、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课题研究等。三是被委托事项应满足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确因管理需要的要求。

3.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是依法设立,具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善,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具有一定规模且结构合理的专家支持系统,具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是信誉状况良好,自成立以来或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五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还应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对绩效评价主评人、财政部门户网站登记备案等方面的要求。六是法律法规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要求的其他条件。

4.第三方机构在接受委托、安排人员时实行的回避制度包含哪些条款?

答:一是第三方机构与被评项目(单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二是参与评估、评审、评价人员与被评项目(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与被评项目(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接受第三方机构的工作委派。三是被评方提出第三方机构回避申请的,由委托方审定是否应当回避。四是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委托方发现后有权终止委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5.确定第三方机构的步骤与方法是怎样的?

答:一是委托方应根据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择优确定第三方机构。二是第三方机构应当在了解被评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胜任能力以及能否保持独立性,决定是否接受评估、评审、评价委托。三是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协议(合同),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费用、付费方式、委托期限、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涉及保密事项的,应当签订保密协议。

6.费用如何确定?

答:以下2种任选其一:一是工作量法。根据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时长和人数,按照有关标准核定,差旅费按政府机关出差标准据实计算,并按规定执行。二是成本核算法。根据委托事项的工作量和发生的费用(如劳务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等)加合理利润等核定。

7.第三方机构应当注意避开哪些红线,以免造成委托终止、甚至按违法违规处理

答:一是违反委托协议事项约定和职业道德要求;二是在政府采购中有舞弊行为;三是提供虚假数据和结论;四是应当回避而未回避;五是擅自泄露委托事项相关信息、结论等有关情况;六是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七是提供服务质量没有达到协议约定标准;八是存在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读,解读人:杨凯栋(财政监督局事业副科长级干部),电话:0571-8872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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