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和意义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总体布局。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科学内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所在。“十一个坚持”紧紧围绕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时代课题,深刻阐述了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我们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导。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法治余杭的生动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纳入“十四五”法治余杭建设规划和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十四五”法治余杭建设规划,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紧抓重点普法对象按需精准宣传。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开展精准普法。一是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党委书记上党课、周三夜学、业务学习等适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讲座,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重要考核内容,帮助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各镇街、各部门要适时举办演讲比赛、习近平法治金句名篇诵读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影响。

(三)创新思路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党校教师、律师和法治工作者,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针对社会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人群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的需求,通过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网络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注重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形成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网。线上要充分运用网络直播、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下要依托电视、广播和报刊等普法平台,通过刊印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海报、折页,在各镇街、单位宣传栏、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张贴和摆放等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走进基层、深入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要将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学习宣传贯彻,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组织和引导社会普法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以及社会群众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形成宣传合力。

(三)积极营造宣传氛围。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众思想实际,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增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总结提炼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请各镇街、各部门及时向区普法办报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信息。

各级各部门请及时向区普法办报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信息。区普法办联系人:蒋建东,电话:89392145。

杭州市余杭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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