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权利人:徐芳,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华兴桃源公寓2幢1单元101室,不动产证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58586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0号瓶窑市民之家     联系电话: 0571-86160691)

2、权利人:裘远芳,不动产坐落:余杭镇金成白云深处别墅竹翠轩81#,房屋所有权证号:余房权证余移字第0008083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未来科技城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860731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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