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度食品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8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215批次,合格208批次,合格率96.74%;定性抽检3951批次,合格3944批次,合格率99.82%。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抽检畜禽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等6类产品共81批次,合格78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华东家禽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区乔司街道葛家车村)销售的1批次鸭肉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不合格;杭州国升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山沟沟村)生产的1批次鸡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不合格;高庆龙养殖户(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绿景村狄家山89号)生产的1批次鸡蛋恩诺沙星不合格。餐饮服务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共91批次,合格89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丰岭湾餐厅(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丰岭路盛丰铭座1幢1-1-108室)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不合格;杭州丰收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1号6号楼4层410-412)的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环节抽检各类产品41批次,合格41批次。餐饮具集中消毒环节抽检餐饮具2批次,均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为杭州国峰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五杭马家角2幢)生产的1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杭州贝乐康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新颜路22号3幢)的1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1163批次,合格1163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2788批次,合格2781批次,合格率99.75%,其中畜牧尿样421批次,蔬菜2367批次。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氟苯尼考又名氟甲砜霉素,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或禽蛋内。根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家禽肌肉残留限量为100μg/kg,但在产蛋期禁用。

      (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但家禽在产蛋期禁用。

      (三)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根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

 

      自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和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提高,快捷方便的自热食品逐渐得到普及,适应于“一人食”、外出旅游等多种消费需求。为帮助消费者安全食用自热食品,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产品,保障食用安全。

      自热食品是一种方便食品,不依赖常见的明火等加热方式,仅需用凉水与包装中自热包反应产生热量,即可实现对食品进行复热。自热食品通常为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常见的自热食品有火锅、米饭、粥类、米线(米粉)、汤类等。消费者在选购自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盒体、袋体是否完整无破损;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

      二、细看产品说明,严格操作流程。

      在食用自热食品前,如发现自热包有露粉等现象,就不要使用。应严格按照自热食品说明书步骤操作:

      1、使用时添加凉水还是热水?

      使用凉水与自热包反应,如添加热水或者开水,就容易因反应过快,导致自热包剧烈膨胀,甚至破裂。

      2、加热时,堵塞透气孔会有危险吗?

      在加热时,确保外包装上的透气孔或排气孔通畅,以免因蒸汽压力过大导致外包装突然开裂,发生烫伤等危险。

      3、放在哪里加热更安全?

      使用自热食品时,将其放置在隔热垫上进行加热,不要放在玻璃、塑料等台面上,以免发生危险。

      4、加热过程中可以触摸外包装吗?

      消费者要看护好儿童,在加热过程中尽量避免触摸外包装,待自热包不再反应,食品降至适宜温度后再食用,以免烫伤。

      5、完成加热后,还需注意什么?

      在自热包使用后,避免与水二次接触,导致再次发生反应。

      三、注意使用场所,携带遵守规定。

      自热包原料多以镁粉、铁粉、铝粉、生石灰等为主,与水反应放热时会产生少量氢气。如多人同时大量使用自热食品,应选择空气流通好的食用场所。有的消费者会在旅途中选用自热食品,但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旅途安全。镁粉、铝粉属于航空危险品,中国民用航空局明令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自热食品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可能会诱发烟雾报警,多地明确禁止在列车上使用自热食品。

(来源: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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