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86136140;邮箱:yhlwh@163.com;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星火南路23号。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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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运行10万台服务器数据中心(阿里巴巴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新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余辐批〔2021〕8号

0803

附件:批复。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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