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义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命名“舟枕家园”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单位在余杭街道开发的东至新庵前、南至王家台门、西至何家村、北至郎宅,用地项目为余杭区余杭街道义桥村中心村农居安置项目,用地面积为10216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9940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舟枕家园”。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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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2510008X/2021-143548 | 文件编号 | 余民〔2021〕85号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8-18 14:3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510008X/2021-143548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件编号
余民〔2021〕85号
发布日期
2021-08-1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舟枕家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2021-08-18 14:31
杭州余杭义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命名“舟枕家园”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单位在余杭街道开发的东至新庵前、南至王家台门、西至何家村、北至郎宅,用地项目为余杭区余杭街道义桥村中心村农居安置项目,用地面积为10216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9940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舟枕家园”。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