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义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命名“舟枕家园”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单位在余杭街道开发的东至新庵前、南至王家台门、西至何家村、北至郎宅,用地项目为余杭区余杭街道义桥村中心村农居安置项目,用地面积为10216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9940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舟枕家园”。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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