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台、镇街,各有关企业:
为全力推动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根据《余杭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征集2021年度余杭区第二批数字经济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1.项目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完成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3.项目在余杭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
4.申报项目单位需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注册并按时填报2020年度年报及2021年度月报;
5.已获得同级财政资助(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享受。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材料
(一)余杭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
1.项目要求:(1)申报单位在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近三年(2018、2019、2020)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应在10%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不作增长率要求。(2)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即2019年1月1日起),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且产业化实际销售额不低于10万。
2.申报条件:在5G技术、高端软件、工业APP、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优势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
3.资助比例:(1)经专家评审为试点应用项目的,按项目实际研发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经专家评审为示范标杆项目的,按项目实际研发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申报材料:
(1)2021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征集表(附件1);
(2)项目报告书(附件2);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
(二)数字化工程服务机构财政资助项目
1.项目要求:项目执行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
2.项目条件:注册在我区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机器换人、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机构;为区内工业企业智能制造的技术咨询、整体解决方案设计、设备制作、维护服务的技术服务收入。
3.资助比例:(1)每年按服务我区企业收入的5%给予资助;(2)对列入省经信厅公布的数字化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追加资助2个百分点;(3)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4.申报材料:
(1)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3);
(2)企业数字化工程服务技术服务总结,服务区内企业数字化工程合同、开具的发票汇总清单(附件4);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
(4)相关证明文件。
(三)企业参与政府智慧应用项目
1.项目要求:企业参与政府智慧应用项目应为已完工项目,起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截止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2.申报条件:鼓励区内数字经济企业积极开拓区外市场,取得县处级以上的政府智慧应用项目(注:项目合同签订甲方需为县处级以上政府单位)。
3.奖励标准:按合同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4.申报材料:
(1)余杭区信息服务产业财政资助与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6);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
(3)项目合同书、发票及收款凭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支持数字化示范推广项目
1.申报条件: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应用等数字化相关示范项目。
2.奖励金额:(1)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项目,一次性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2)同一项目获多级荣誉,就高奖励。同一项目获同级荣誉,仅奖励一次。
3.申报材料:
(1)余杭区支持数字化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附件7);
(2)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示范项目红头文件;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平台)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登录“亲清在线”杭州市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先点击“惠企政策”,后在右上角选择余杭区,进入线上申报系统,逐项填报上传资料。申报通道自发文之日起开放,于2021年9月14日23点59分59秒准时关闭,逾期将无法申报。
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范泽新,88729883;王超超,88729883。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注册及填报联系人:金玲,86185858。
附件:1.2021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征集表;
2.2021年余杭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申报材料;
3.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
4.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收入清单;
5.项目申报承诺书;
6.余杭区信息服务产业财政资助与奖励项目申报表;
7.余杭区支持数字化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
2021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征集表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盖章) | 法人代表 | |||||
企 业 地 址 | 所在镇街(平台)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电子邮箱 | 职工数 | |||||
企业经营情况(万元) | ||||||
指标名称 | 2018 | 2019 | 2020 | 平均增长率% | ||
主营业务收入 | ||||||
申报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
申报领域及试点方向 | (试点方向选择以项目主要技术为准) | |||||
项目技术来源 | □ 自主开发 □ 产学研合作开发 □ 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 | |||||
项目实际 投资额 (万元) | 项目起止时间 | |||||
项 目 资金构成 | (主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投资额(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构成等) | |||||
项目产业化后产品使用领域 | ||||||
项目产业化后实现的销售收入(万元) | ||||||
项目承担 单位承诺 | 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内容真实完整。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责任。特此声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属 镇街(平台)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注册镇街(平台)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年 月 日 | 邮政编码 | |||||||||||||||||||||||||
主要业务 | 单位性质 | ||||||||||||||||||||||||||
注册资本 | 其中外资比例(%) | ||||||||||||||||||||||||||
主要股东(按股权比例列出前五名)及所占股权比例 | 股东名称 | 所占股权比例 | 是否风投资金 | ||||||||||||||||||||||||
2018年度
| 从业人员数 | 研发人员数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
销售收入 | 其中:软件业务收入 | ||||||||||||||||||||||||||
利润总额 | 应缴税金 | ||||||||||||||||||||||||||
研发经费 | 年末账面实收资本 | ||||||||||||||||||||||||||
审计机构名称 | 审计机构分类管理等级 | ||||||||||||||||||||||||||
2019年度 | 从业人员数 | 研发人员数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
销售收入 | 其中:软件业务收入 | ||||||||||||||||||||||||||
利润总额 | 应缴税金 | ||||||||||||||||||||||||||
研发经费 | 年末账面实收资本 | ||||||||||||||||||||||||||
审计机构名称 | 审计机构分类管理等级
| ||||||||||||||||||||||||||
2020年度 | 从业人员数 | 研发人员数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
销售收入 | 其中:软件业务收入 | ||||||||||||||||||||||||||
利润总额 | 应缴税金 | ||||||||||||||||||||||||||
研发经费 | 年末账面实收资本 | ||||||||||||||||||||||||||
审计机构名称 | 审计机构分类管理等级 | ||||||||||||||||||||||||||
企业所获资质 | |||||||||||||||||||||||||||
□ 软件认证企业 | □ 系统集成认证企业 | □ CMM/CMMI认证企业 | |||||||||||||||||||||||||
□ ISO认证企业 | □ 软件百强企业 | □ 互联网百强企业 | |||||||||||||||||||||||||
□ 市级产业联盟成员 | □ 其他资质: |
附件2:
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单位简介
1、申报单位总体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人员、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或渠道、经营业绩、通过各类资质认证和知识产权情况、银行资信等状况、企业中远期发展规划和战略等。
2、申报单位经营服务模式的形式和内容、主要技术或者商业模式创新点、盈利模式、目前用户规模及注册用户数、经济效益;
3、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和水平(包括整体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等)、对行业产业链影响力及对行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对上下游配套发展的带动作用、带动企业情况、带动行业规模等)。
二、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结合国内外应用或市场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阐述项目对行业产业链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和市场进行分析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创新模式、建设规模等,尤其需写清楚项目的技术架构、技术路线、创新程度、技术先进性、技术含量等;
2、项目的信息化应用深度,在项目创新过程中,采取何种技术方法或信息化手段,重点解决了哪些关键问题;
3、项目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程度、扩展能力、跨平台实施程度等;
4、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情况。
四、项目的基础和条件
1、项目实施的支撑条件(含合作单位提供的),包括项目资金、软硬件设备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究平台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等。列出现有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设备清单(请填写下表)。
软硬件情况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购置或开发 | 用途/功能描述 |
1 | ||||
2 | ||||
3 | ||||
4 | ||||
5 | ||||
小计 |
2、场地情况:实体项目提供单位自有场地或租赁场地是否足以支撑项目建设,并提供相应证明(自有土地请提供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租赁场地请提供租赁合同等);
3、申请单位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关数字经济产业扶持项目及完成情况。
4、数据管理
(1) 企业自产的数据,如分销渠道数据,终端消费者数据等,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数据源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外部采购的数据,说明产权、使用权及数据是否需要脱敏并提供协议证明合法性。
(2)说明项目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制度。
(3)涉及信息安全的,说明在公安部门进行等级保护备案情况,已备案的附上相关证明;
5、行业资质
经营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ISP经营许可证或ICP经营(备案)许可证复印件;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企业须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取得的成效
1、在项目执行期内已经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时间进度、技术指标、服务模式拓展情况等。每一阶段目标应是比较详细的、可进行考核的定性定量描述;
2、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销售量、营业收入、纳税额等);
3、项目的社会效益(增加就业、节约资源、促进民生等);
4、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如:软件著作权、专利等)。
六、资金使用情况
1、是否有财务专账管理制度,请说明具体情况;
2、项目资金投入及组成情况(自有、银行贷款、合作机构);
3、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明细:以项目建设内容为依据,列出涵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费支出(列出明细表),大额支出在附件中提供财务凭证、合同。
七、项目团队
1、项目团队的规模和结构,包括年龄、专业、职称、学历等情况。
2、项目负责人专业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
核心人员情况,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学术业绩,近年来主持的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以及发明专利等。
八、其他材料(自主知识产权证书,产品测评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产业化实际销售合同、发票及银行回单,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各项材料为必须项,且仅需提供复印件)
附件3:
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财政资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基本情况(2020年度) | ||||||
技术人员 | 人 | 固定资产 | 万元 | 营业总收入 | 万元 | |
利润 | 万元 | 税收 | 万元 | |||
余杭区内企业数字化工程服务情况(2020年度) | ||||||
收入 | 万元 | 服务企业 | 家 | 完成项目 | 项 | |
其中: 技术咨询设计费 万元; 设备制作费 万元; 维护服务费 万元。 | ||||||
申报资助技术服务金额 | 万元 | 申请资助金额 | 万元 | |||
是否列入2020年度省经信厅公布的数字化工程服务公司 | 是□ 否□ | |||||
镇街、平台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4:
余杭区数字化工程服务收入清单
序号 | 数字化工程服务项目 | 发票内容 | 技术服务合同 | |||||
内容 | 数量 | 服务(付款)单位 | 发生时间 | 金额(万元) | 合同号 | 金额(万元) | ||
附件5:
项目申报承诺书
余杭区经信局、余杭区财政局:
根据余杭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向贵局申请区信息服务产业项目财政扶持。现就我单位提供的与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对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具体建立在下列基础上:
(一)提供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合法、真实、完整的,全面、准确反映了我单位申领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经济活动记录。
(二)提供的证件、合同、法律文书、本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有关文件是真实、完整、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仍生效的。
(三)提供的复印件未作任何修改,并已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此次申报的项目除已获得余杭区 项目财政扶持资金计 万元外,未申报和获得其他区级财政扶持。
三、如提供资料和情况与上述承诺不符,我单位愿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四、我公司承诺在2031年9月1日前因注册地变更企业迁出余杭区,将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余杭区信息服务产业财政资助与奖励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
企业地址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资产总额 | 上年销售收入 | ||
上年利润总额 | 上年缴税总额 | ||
申请奖励内容一 | (合同名称) | 签订单位 | |
申请奖励内容二 | (合同名称) | 签订单位 | |
申请奖励内容三 | (合同名称) | 签订单位 | |
... | ... | ||
平台、镇街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余杭区支持数字化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
企业地址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资产总额 | 上年销售收入 | ||
上年利润总额 | 上年缴税总额 | ||
申请奖励内容一 | 申请奖励金额 | ||
申请奖励内容二 | 申请奖励金额 | ||
平台、镇街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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