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1日,杭州东田上庭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修复内容为:余建罚立字[2019]第23号。经核实,杭州东田上庭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文件要求,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余杭区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或电话反馈至:0571-88729693。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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