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余公资[2020]22号)有关规定,区公管办于2021年6月4日至8日对2021年5月份余杭区招标代理企业诚信分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2021年5月份余杭区招标代理企业诚信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

附件:2021年5月份余杭区招标代理企业诚信评价结果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余公资〔2021〕25号.wp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