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82号)精神和临平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5月临平区就业专项资金拟发放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公示如下:
2021年5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名册.xls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筹备组反映,公示期限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
反映电话:86212345、89262911。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筹备组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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