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办(中心)、企事业单位:

现将《黄湖镇美丽城镇建设专项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黄湖镇美丽城镇建设专项扶持政策

为保障黄湖镇成功创建农业特色型美丽城镇省市样板乡镇,结合黄湖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资金保障

(一)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区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并做好专款专用。

(二)加强区本级保障。黄湖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其工程建安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建设费用由区财政承担,政策处理及其他费用由黄湖镇承担。同时结合全域美丽建设,使部分项目形成有机互补,确保成功创建美丽城镇省、市级样板。

(三)对接落实奖补政策。对于成功创建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市级样板的基础上,由区财政积极对接省市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政策,及时做好奖补资金的统筹及拨付等工作。

二、土地保障

(一)挖掘存量资源。在全镇五个村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挖掘存量资源,盘活土地指标,鼓励存量建设用地,对盘活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美丽城镇建设项目使用。

(二)加强指标倾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农业特色型美丽城镇创建过程中,新建项目基本不占用农田或占用后基本不改变土地性质。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黄湖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给予一定空间规模的建设用地指标倾斜,特别是青山未来乡村实验区及农业特色区块。

三、人才保障

(一)出台人才服务保障政策。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黄湖镇出台人才服务保障实施意见,根据未来乡村建设人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回乡创业的大学生及其他人才认定,通过发放安家补贴、租房补贴、健康体检等多项保障措施积极引进各类人才,为黄湖美丽城镇、未来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深化三师多元融合。在设置驻镇规划师、首席设计师的基础上,融合未来乡村众多设计师,聘请美学顾问,与驻镇规划师全程参与美丽城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在美丽城镇项目嵌入黄湖独特元素,使项目与黄湖本地特色相得益彰。同时积极培育农村实用型人才,特别是养殖技术能手、农民中高级技师、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非遗传承人、民宿(农家乐)的经营管理人才、优秀工匠等,推进黄湖农业发展提质增速,争创农业特色型省级样板。

四、产业保障

(一)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一二三产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对符合产业导向、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文旅企业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加大力度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对于创建省市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的,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二)加强特色农业扶持。因地制宜,挖掘潜力,通过黄湖大溪绿道串珠成链,以百亩猕猴桃基地、千亩良田、万头生猪养殖基地为特色农业,做精白壳哺鸡笋、高山茶等优势农产品,打响黄湖乡土品牌。鼓励开展三品认证,对获得国家级有机、绿色认证的农产品、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农产品,给予“一事一议”奖励。成功创建省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一事一议”奖励。

(三)民宿(农家乐)休闲产业专项扶持。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民宿(农家乐)休闲类产业发展。积极鼓励民宿及农家乐参与市级以上等级评比,对于获得省级荣誉的民宿(农家乐)给予4万元的奖励资金。

五、服务保障

依托“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健全镇政府职能为重点,进一步扩大镇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按需下放、能放则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充分发挥下沉单位的职能权限,扩大服务面,进一步推动黄湖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黄湖美丽城镇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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