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和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抓好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22号)和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及“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风险普查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我镇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底数,科学评估各企业(单位)、行业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强化风险信息在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和政府统筹安全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增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针对性,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普查和整治内容
第一章 道路运输领域:根据区道路交通专委会的布置,重点普查包车客运、危货运输、农村客运等“两客一危”企业和国省道1公里以上隧道等重点路段。持续整治事故多发地段隐患,提高路面巡查频率,集中力量坚决打击各类货运车辆、外省籍车辆、农村客运车辆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镇平安办、镇城建办、镇区域发展办(农业),各村社)
第二章 消防领域:重点普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小微企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物建筑、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等9类重点单位(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在居住出租房屋、高层建筑、沿街商铺(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机构、生产加工类企业、“九小”场所、老年人居住场所、电动自行车等领域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责任单位:镇平安办牵头,相关部门,各村社)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普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仓储)经营、化工医药行业。深入推进危险物品“五领域一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提升数字化管控水平,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企业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处置不闭环、员工长期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继续排查涉及重点化工工艺企业。(责任单位:镇平安办、镇区域发展办(经发),各村社)
第四章 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普查房屋建筑、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在建工程。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护航”行动,加强建筑施工特别是危大工程隐患治理,加大深基坑、塔吊、密闭空间等施工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事故调查,严格问责追刑。(责任单位:镇城建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村社)
(五)工业企业领域:重点普查冶金、有色、机械、纺织、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管控、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系统安全等情况,消除源头性、隐性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镇区域发展办(经发)、镇平安办,各村社)
(六)旅游领域:重点普查A级以上旅游景区。推动旅游新业态排查、密闭式室内景点消防、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等工作,深入剖析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背后反映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责任单位:镇党群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各村社)
(七)城市运行领域:重点普查路面塌陷、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城市桥梁隧道等。针对城市路面塌陷险情、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全面摸清并加快治理地下水网跑冒滴漏形成的冲刷空洞、地质地貌存在的原始空腔溶洞及建筑深基坑开挖造成垮塌等事故风险隐患,做好管道燃气、瓶装煤气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各村社)
(八)农机渔业领域:在农业机械和渔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做好已注销未解体变型拖拉机报废工作和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劝退,做好各类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镇区域发展办(农业),各村社)
(九)商贸领域:在商贸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做好商业综合体内商品经营、餐饮、娱乐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镇区域发展办(经发)牵头,各相关部门,各村社)
(十)医疗卫生领域:吸取西湖“5·10”火灾事故教训,在全镇民营医疗机构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教卫),各村社)
(十一)特种设备领域:要对在使用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特别是对酒店、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频率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责任单位:黄湖市场监管所,各村社)
(十二)危险废物领域: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等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易反应性、毒性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情况,排查违规堆放、混存混放、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镇城建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村社)
(十三)纺织服装领域:对各类纺织服装加工生产单位等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检查,重点关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问题,排查危化品储存、使用情况,聚焦压力容器设置、年检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镇区域发展办(经发)、镇平安办,黄湖市场监管所,各村社)
(十四)自然灾害领域:针对近期局地暴雨并伴有大风强对流天气多发,深刻吸取常山“5·10”凉亭倒塌事故教训,突出强对流天气短临预报,及时靶向发布预警,重点加强凉亭、廊桥、牌坊等农村公共设施隐患排查和加固维修,压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的巡查防治责任。(责任单位:镇区域发展办(农业)牵头,各相关部门,各村社)
各村社、部门结合本辖区存在的安全风险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可拓展风险普查和整治对象,延伸风险普查和整治内容,力争做到重点领域应普尽普、应查尽查。
三、任务分工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领导、镇安委办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企业自查自改、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镇安委会:成立镇安全生产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李琴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二)镇安委办:承担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镇减灾办:统筹做好自然灾害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镇各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基本信息、风险信息、风险管控措施等的纵向汇集和复核,绘制领域风险“四色图”,建立“常普常新”机制。通过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和社会化服务机构、专家检查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四)企业(单位):负责填报风险普查数据和开展自查自改。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单位)风险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风险普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负责,指定人员按照普查要求接受培训、完成填报并配合核验。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6月30日前完成风险填报、隐患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制订整改方案。
(五)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为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风险普查培训、填报指导、数据核查、数据分析及成果运用等技术服务,配合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普查培训。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分级宣贯培训,确保企业人员会填、政府人员会核,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平台”为本次风险普查的数字化工具,普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风险信息、风险类型三个部分,通过政府端、核验端和企业端三个不同的应用服务系统实现填报核查。用户通过手册提供的网址或“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微信公众号登入平台进入操作。
(二)落实边查边改。排查整治要与推动“遏事故”攻坚任务落实相结合、与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相结合、与近期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整改相结合。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整改、边见效”的原则,将风险普查、诚信管理、差异化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对不认真接受培训和完成数据填报等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对6月30日仍未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对虽积极主动开展排查,但因自身能力局限不能达到整治要求的小微企业,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举报。
五、进度安排
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30日。
风险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普查业务培训会议和风险普查工作部署会,根据区级部门要求,明确我镇各领域普查基数、行政区划等。
(二)集中普查阶段(2021年5月21日至6月30日)。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整改、边见效”的原则,全面摸清领域和区域内企业底数,宣贯培训,集中开展风险普查和数据核验。
(三)“常普常新”阶段(2021年7月起)。根据各领域行业特点和监管需求,分类确定风险更新频率,迭代完善风险清单,优化风险评估模型,初步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常普常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查与整治工作,积极调动政府、企业、技术服务机构多方力量,全力以赴抓好工作,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准确和整治成果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措施。各部门要在区各专委会的指导下,坚决承担起排查整治责任,贯彻“隐患、责任、处罚、销号”四张清单制度,落实隐患排查在线登记、重大隐患定期报送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点面结合,特别是近期事故易发多发的区域和领域,要针对性、聚焦性开展面上整治,落实“举一反三”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面上整治情况。
(三)强化监测预警。要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风、雨、冰雹、雷电、洪水等监测和短临预报;要对易受灾害影响的公共设施,特别是农村公共设施进行全覆盖摸排和加固,对威胁群众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域要加强动态警示和防范。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向区和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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