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对以下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6日(7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89163927(10号环保窗口);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余杭临平南大街265号 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10号)。附件:批复。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杭州余杭美德利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码头设备工艺技术改造及增加码头吊机泊位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1﹞44号

2021年5月10日

2

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星桥街道办事处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星桥分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1﹞45号

2021年5月11日

3

关于杭州顺潭头加油站有限公司杭州杜甫加油站(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1﹞46号

2021年5月11日

4

关于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锄禾宠物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1﹞47号

2021年5月14日

5

关于杭州创蓝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1﹞48号

2021年5月14日

6

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乔司卫生服务中心(北区块)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1﹞49号

2021年5月14日

7

关于杭州余杭四岭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600吨、注塑模具3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1﹞50号

2021年5月14日

8

关于杭州市余杭区通号万全信号设备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台(套)铁路信号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评批复﹝2021﹞51号

2021年5月17日

49.乔司卫生服务中心北区块.pdf50.四岭电子.pdf51.通号万全.pdf44.美德利.pdf45.第一人民医院星桥分院.pdf46.顺潭头 杜甫加油站.pdf47.锄禾宠物医院.pdf48.创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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