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统计工作,推动统计信用建设,现将《2021年瓶窑镇村(社区)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2021年瓶窑镇村(社区)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统计工作年度考核评定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完善统计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考核评定对象
各村、社区
三、考核评定内容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信用建设、普查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确定组织领导、机构人员、统计保障、制度建设、名录库、统计调查、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培训、资料管理、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12项内容(详见附表)。
四、考核评定办法
1.考核评定时间为次年一月份。
2.考核评定方法采取百分制评分法,计分内容详见附表。
3.考核评定程序:先由各村、社区统计员自行评分,经村、社区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财政统计审计办,再由考评组进行复评。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核评定领导,成立由镇长江新渊任组长、副镇长徐盛任副组长,丁小美、王尧熠、何森、姚雅桢、何玉叶等同志任组员的考评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附件
考核验收评定表
村社(盖章): 自评分: 考评小组审定得分:
序号 | 内容 | 工作要求和扣分说明 | 标 准 分 | 自 评 分 | 初 评 分 | 终 评 分 |
1 | 组织 领导 | 统计工作纳入村(社区)领导议事日程,实行统计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没有分工文件或相关印证领导负责制记录不得分(5分)。 | 5 | |||
2 | 机构 人员 | 配设专(兼)职统计人员(5分),没有明确统计人员不得分。统计人员岗位变动未征求镇街、平台职能科办同意的,扣3分。 | 5 | |||
3 | 统计保障 | 落实统计工作办公场所,配置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1分)。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统计调查补助经费,建立统计调查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表(2分)。 | 3 | |||
4 | 制度 建设 | 建立村(社区)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2分)。缺一项扣1分,建立不规范酌情各扣1分。 | 2 | |||
5 | 名录 库 | 维护管理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15)。名录库信息数据每差异1%扣1分。 | 15 | |||
6 | 统计 调查 | 按要求做好大型普查、民情民意调查、“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等各类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做好统计报表收集、整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20分)。资料报送不及时,每起扣3分,数据每差异1%扣1分。 | 20 | |||
7 | 原始记录 | 通过其它报表或上门调查形式收集到的调查记录、评估分析等原始记录,必须保存完整(10分)。报表出处原始记录保存不全酌情扣分。 | 10 | |||
8 | 统计台账 |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建立统计台账(10分)。没有按照专业要求建立统计台账不得分,统计台账登记不规范或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 10 | |||
9 | 统计 培训 | 统计人员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5分)。不参加培训每次扣1分,统计人员必须通过年度网上继续教育。 | 5 | |||
10 | 资料管理 | 年度统计资料整理归档(7分)。上年度统计资料未在次年3月前整理归档不得分,当年统计资料内容不全酌情扣分,统计人员调整未及时移交统计资料一年扣2分。 | 10 | |||
11 | 普法 宣传 | 积极参加上级统计普法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期常规统计法制宣传(5分)。未配合上级普法活动每次扣1分,未开展本级普法宣传扣2分。加强统计信息撰写(6分),每年至少3篇,少一篇扣2分。 | 11 | |||
12 | 执法 检查 | 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和工作调研(4分)。不配合不得分。 | 4 | |||
合计 | 100 |
注:每个评分项目的扣分,以扣完该项的分值为止,不倒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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