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社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以网格为主要工作单元的工作责任制,有效评估网格工作实绩,提高网格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其在区域治理现代化中的推进作用,激励各网格力量创业、担当、作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决定开展城市社区网格工作实绩考评,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评对象

闲林街道城市社区网格长(及其专职辅助力量)。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管理、入户走访、事件办理、面上巡查、队伍建设、物业管理、其他工作、加分项等八大块内容,基本分100分,具体考评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三、结果评定及运用

考评由相关考核责任科办组织实施,由街道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汇总,经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考评成绩。考核分月度考评、季度考评、年度考评。

(一)月度考评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分别按网格总数的15%、50%、25%、10%将各网格定档为A、B、C、D四档,进行公开排名晾晒。同时,对网格长分别按2000元、1600元、1300元、1000元发放四档的月度考核奖。对社区,按照本社区内各个网格的平均成绩进行公开排名晾晒,并按本社区网格长的月度考核奖的平均数发放社区书记、窗口社工的月度考核奖。

(二)季度评优

根据该季度内三个月的总成绩,对所有网格进行排名,列前15%的网格长,由街道评为季度优秀网格长,颁发奖状并发放1000元奖金。

(三)年度考评

1.成绩核算。按照月度平均成绩占80%,年终测评成绩占20%(测评办法另行制定),加上年终加分项,得出每个网格长的年度成绩。

2.年度优秀网格长评定。根据年度成绩排名,按网格长数的15%,确定为年度优秀网格长,并上报区民政局评定为优秀社工,颁发奖状并奖励2000元。

3.纳入年终个人考核奖。将网格长年度成绩作为社区干部个人得分,纳入年终干部考核得分,原则上占比不少于40%。

(四)其他事项

1.与干部任职挂勾。街道建立社区优秀干部储备库,对该年度内二次以上评为季度优秀网格长,以及评为年度优秀网格长的社工,优先作为提任上一级社区干部的后备人选。

2.约谈降职。对连续二个月或六个月内累计三次被评为D档的网格长及所在社区书记,由分管组织与民政的街道领导约谈,对连续三个月或六个月内累计四次被评为D档的网格长及所在社区书记,由街道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视情调离原工作岗位、作降职安排。

四、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城市社区网格工作实绩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格考核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组长:於  忠

常务副组长:姚国华、盛胜峰、姜万博

副组长:董国琴、戴飞飞、倪其勇、陈  丽、王  勇、沈胜华、夏群升、陆  霞、张晓东、刘  艳、许海龙。

城市社区网格实绩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信息指挥室,具体负责网格实绩考核日常工作,由姜万博任办公室主任,倪其勇、陈丽任办公室副主任,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办、公共服务办、平安建设办、党群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公室(经发、安监、农业)、城建管理办公室(城建、城管)、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派出所、城管中队、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科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五、其他事宜

1.发生以下情况,网格长月度评比时须降档处理:(1)发生旷工一次以上、迟到早退情形二次以上的;(2)无故不参加社区、街道等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的;(3)发生不服从社区书记和街道相关工作安排、指挥调度的;(4)考核中弄虚作假的;(5)发生取消季度评优资格情形的;(6)其他有关情况。

2.发生以下情况,网格长月度评比时直接定为D档、取消季度、年度评优资格:(1)一个季度内发生月度降档情形二次以上的,取消季度评优资格;一个年度内发生月度降档情形三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2)考核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3)人口信息、单位信息等工作中掌握的相关数据,未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遭到泄露的;(4)本人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5)在重大民生项目推进和维稳安保工作中违反有关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或较差影响的;(6)网格内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50人以上)和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7)网格发生火灾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或经济损失较大的;(8)网格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辐射环境污染事件,或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发生;(9)其他被列为“一票否优”事项的。

3.月度考核中,网格长得分不低于80分,且没有降为或直接评为D档的相关情形的,不评为D级。

4.网格考核成绩,除运用于网格长的考核以外,可运用于网格队员等其他网格专职力量的考核。

5.本考核办法于2021年5月开展考核,6月开始结果运用。

6.本考核办法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城市社区网格工作实绩考评细则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闲林街道城市社区网格工作实绩考评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细分项目

分值(分)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考核数据来源

考核周期

考核责任单位

1

单位管理(15分)

居住出租房管理

6

对网格内的居住出租房进行安全管理,1、摸清出租房的底数,房东及时到社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符合出租房安全条件,出租房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与符合相关硬件要求;3、出租房内居住的人员及时申报登记,居住人员基本情况清楚;4、开展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1、底数不清的,每发现一户扣0.5分;2、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视隐患严重程度每处扣0.1-0.3分(已责令整改或抄告执法的减半扣分);3、居住人员申报率未达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4、未开展定期检查的,每次扣1分。

出租房底数、居住人员申报率、出租房检查以系统录入为准,出租房隐患、居住人员登记率以实地抽查为主

月度

派出所

店铺、单位管理

6

对网格内的店铺、单位进行安全管理:1、摸清店铺、单位的底数,将店铺、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录入相关信息系统;2、落实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治安安全、行业规范(包括食品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寄递业、瓶装液化气、药械、涉恐敏感物资、散装汽油等单位)等监管要求;3、开展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1、底数不清的,每发现一户扣0.5分;基本情况采集不到位的,每处扣0.1分;2、存在安全隐患、行业规范管理不到位的,视情况每处扣0.1-0.3分(已登记上报或责令整改的,减半扣分或不扣分);3、未定期开展检查或检查次数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4、发生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视情扣1-3分。

店铺、单位底数以及定期检查以系统录入为准,安全隐患以实际检查为主,事故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月度

平安办、安监中队、经发线、教卫线、城建线、文体线

无证无照与低散乱整治

3

对网格内的无证无照经营点、低散乱点位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取缔。

未及时发现或上报的,每个点位扣1分;未配合相关科办、执法部门取缔的,每个点位扣1分。

由部门提供数据

月度

经发线、市场监管所

2

入户走访(15分)

人员排查与走访

7

走访网格内所有住户,1、排查、走访辖区实际居住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有人无户、外籍人员等各类人群,并录入相关系统。同时,注意采集党员、退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人才等相关信息。2、与居民进行互动交流,征求意见、建议,每年每户走访不少于一次。

1、居住人员信息采集率未达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05分;对党员、退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人才人员等信息未录入系统的,每漏登记一人扣0.2分;2、每月完成不少于网格内10%的户数进行走访,未完成的,扣2分;征求意见、建议,按每二十户不少于一条,每少一条扣0.1分。

走访率、意见收集以系统录入为准,居住人员登记率以实地抽查为主

月度

派出所、党建办、公共服务中心

关注人员走访

5

对下列关注人员进行排摸掌握底数,并定期开展走访掌握动态情况,包括:涉毒人员(三级管控)、邪教人员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信访重点人等。

人员底数不清的(以录入系统为准),应排未排的,每人次扣0.5分;定期走访不到位的,每人次扣0.2分;重要动态情况不掌握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视情扣0.2-0.5分,被上级通报的,加倍扣分。

人员底数、定期走访及相关动态情况掌握,以系统录入为准。走访要求由各线提供。

月度

平安办、公共服务办、司法所

关心人员走访

3

定期走访落实帮扶,包括:低保、低边、残疾人等生活困难家庭,低保、低边家庭每月走访不少于一次,残疾人家庭每季走访不少于一次,掌握情况,落实帮扶措施。

人员底数不清的,每人次扣0.5分;定期走访不到位的,每人次扣0.1分;重要动态情况不掌握的,每人次扣0.3分。

人员底数、定期走访及相关动态情况掌握,以系统录入为准。

月度

公共服务中心

3

事件办理(20分)

信访件办理

6

按要求办理网格内发生的交办的信访事件,并注重办理质量,减少或避免重复信访。

存在未按期办结、办理质量不达标、未回访的等问题的,分别每件视情扣0.3-0.5分;存在重复信访问题的,该件信访事项视情扣0.2-1分。

检查以系统为准;对每件信访件进行检查后登记问题,月底汇总扣分;重复信访件由平安办判定。

月度

平安办

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稳控

3

定期排查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上访、采取过激行为的重大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会同处置,并掌握动态信息。

对发生的较大矛盾纠纷未及时上报的,每起扣0.5-1分;产生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或被上级通报的,加倍扣分;发生到区、市、省及以上的个访,分别扣0.5分、1分、2分,集体访加倍扣分,上访前有信息预警的,减半扣分。

数据由平安办日常掌握信息汇总后提供

月度

平安办

矛盾纠纷调处

3

110联动纠纷类警情、群众上报等涉及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等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网格长调解不成的,及时上报会商。3个工作日内网格长组织调解处理并反馈调解情况,一次调解不成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二次调解处理,二次调解不成的,上报社区调委会。

未按规定及时处置的,每起视情扣0.2-0.5分(以系统处置情况为准);未按规定及录入系统的,每起扣0.2分;对调解中存在推诿、扯皮等情况导致信访及不稳定因素的,每起扣1分。

数据以录入系统为准

月度

司法所

城市管理问题整改

6

完成市、区、街道派发的问题交办单,做到及时整改,复核通过。

1、市级交办件:每发生一件扣0.02分,复核未整改到位,每发生一件扣0.2分,又复核未整改到位的累加扣分;2、区级交办件:每发生一件扣0.01分,复核未整改到位,每发生一件扣0.1分,又复核未整改到位的累加扣分;3、领导交办件:每发生一件区级及以上领导交办件,扣1分。媒体曝光件:区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的,每件扣1分。4、街道检查交办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生一件扣0.1分。

对下派问题清单,逐个对照检查,登记问题每月汇总扣分

月度

城建管理办(城管)

其他事件

2

基层治理平台、街道日常受理及相关重点工作交办的其他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并反馈。

各类街道交办的事件存在未按要求处置、处理超期、未按要求反馈的每起扣0.1-0.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扣分。

由综治中心牵头筹集事件来源

月度

综治中心、各部门

4

面上巡查(10分)

涉嫌违法行为的巡查

3

对网格内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会同处置,主要包括:1、行为存续时间较长的行为,如安装非法卫星接收器、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小庙香火点)、邪教聚会点、非法行医、种植毒品原植物、传销点;2、行为存续时间较短的行为,如非法演出。

1、对行为存续时间较长的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报告的,每次扣0.5-1分;2、对行为存续时间较短的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报告的,每次扣0.3-0.5分;3、未协助街道取缔相关违法行为的,每次扣0.2分。

各部门根据日常掌握提供数据;未及时发现或报告,以非网格发现为准。

月度

平安办、文体中心、教卫线

防违控违

4

加强巡查,做到新建违建零增长;卫片处置信息及时准确报送;涉违投诉协助处置

未按要求及时反馈卫片核查、处理信息的,每起扣0.1分;在上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每起扣1分;每发生一起新违建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扣2分;未协助街道拆违办处置涉违信访的,每起扣1分。

数据以城管线提供

月度

城建管理办(城管)

城市管理、环境治理、公共设施等巡查

3

对网格内存在的违规行为、重点点位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会同处置,主要包括:1、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长期无证设摊点、长期秸秆焚烧点、大批量违章停车点位、长期占道经营点、建筑垃圾陈年垃圾等倾倒堆放点;2、对辖区内河道存在的问题:污水排放点、河道内垃圾、河道两侧垃圾;3、对公共健身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上报;4、对危旧房屋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对第1类行为,视情扣0.2-0.5分;对第2类行为,视情扣0.2-0.5分;对第3类行为,视情扣0.1-0.3分。对第4类行为,发现危旧房屋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处扣0.5分。

对第1类、第2类、第3类、第4类行为,分别由城管中队、治水办、党群服务中心、城建线根据日常掌握情况汇总提供。

月度

城管中队、治水办、党群服务中心、城建线

5

队伍建设(10分)

楼道长管理

5

按标准建立楼道长队伍;组织楼道长履行职责;建立走访例会制度,每季召开楼道长例会一次并做好记录,每月对网格内楼道长完成一次走访并做好记录。

楼道长数量未达到标准数量的(闲街委【2020】15号)、或楼道长未发挥实质性作用的,每一人扣0.5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楼道长进行走访,少一次扣0.2分。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少一次扣1分;做好楼道长的宣传培训工作,未到位的每次扣0.2分;对楼道长相关待遇进行申报,未及时申报造成影响的,出现一起扣0.2分。

楼道长数量、走访情况以系统录入为准,例会记录、宣传工作、待遇申报考核数据由公共服务中心汇总提供

月度

公共服务中心

党员管理

3

摸清网格内的党员底数,以网格或小区为单位组建网格党支部,并按要求开展组织活动;对在册党员与非在册党员均要纳入管理,组织参与网格治理相关工作,在册党员每季不少于一次、非在册党员每年不少于2次。

未建立党组织的,扣2分;未建立非在册党员名录库的,扣0.5分;未开展相关组织活动的,每次扣0.2分;党员参与网格治理相关工作,每少一次扣0.2分。 

党建办统一提供数据上报

季度

党建办

社会组织管理

2

1、做好社会组织的筹建工作,在网格内组织居民积极筹建文体类、公益类、调解类等各类社会组织,每个网格注册类社会组织不少于1家,备案类不少于2家;2、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网格单元内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每年每个组织不少于一次。

7月底前按要求完成社会组织筹建工作,每少一个扣0.5分;11月底前完成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每少一次的扣0.5分。

数据由公共服务中心要求上报

年度

公共服务中心

6

物业管理(15分)

小区消防安全检查

3

每半月对小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的要求整改,内容包括:1、检查楼道。2、检查消防设施。3、检查楼道长职责。4、检查生命通道。5、检查消防控制室。6、检查微型消防站。

第1、2、4、6类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的,视隐患严重程度和数量扣0.3-1分(已责令整改或抄告执法的减半扣分);检查次数不到的,每次扣0.5分;楼道长职责不清的,每人每次扣0.2分;消控室管理不到位的,扣1分。

由安监线、物业线共同检查提供

月度

区域发展办(安监)

垃圾分类

5

1、虎哥回收每户每天小件垃圾回收量(按整个社区已覆盖总户数计算)达到0.5kg;2、落实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做到分类正确、设施完好、无堆积满溢、宣传督导到位;3、建立专业的督导员队伍,组织培训到位并有记录;4、装修垃圾管理到位,网格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1、回收量未达标的,视情扣0.2-0.5分;2、未落实日常管理,视情扣0.1-3分;3.未建立专业督导员队伍,扣1分;未开展组织培训的,每次扣0.2分;4、小区未与有资质单位签订装修垃圾协议的,扣1分;巡查发现装修垃圾管理不到位的,倒查所属网格,每次扣0.5分。

数据由城管线提供

月度

城建管理办(城管)

设施监管

3

定期(每月不少于4次)对本网格内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保情况及物业保洁、绿化养护情况的巡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1、整改类,考核前设施设备完好率90%以下的,网格长应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将整改意见交考核科室备案,由考核科室确定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每月扣0.5分,直至整改完成。2、维护类,设备完好率90%以下,每降低10%,扣0.5分,如已下发督促整改意见的,减半扣分;3、检查次数不到的,每少1次扣0.2分。

数据由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提供

月度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

组织建设

4

以小区为单位,成立高质量的业委会;同时,建立业委会、物业公司、网格长的三方定期会议,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对物业类法规、小区规约进行宣传;不发生由于物业、业委会不规范管理导致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成立业委会的,涉及网格扣1分,实行每月扣分直至完成;未定期召开三方会议的,每次扣0.5分;小区规约宣传不到位的,业主知晓率低于80%以下的,每下降10%扣0.1分;网格内由于物业或业委会管理不到位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相应网格扣1-3分。

数据由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提供,知晓率抽检由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负责落实

月度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

7

其他工作(15分)

疫情防控

3

1、对入境、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密接者等重点人员及时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2、及时排摸重点人员上报;3、网格内管控数据及时上报;4、其他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1、入境、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密接者等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检测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2、重点人员信息漏报、瞒报每次扣0.5分;3、管控、排摸数据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2分;4、由于管控措施不到位,检测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导致被街道及以上通报的,视情况扣1-3分。

数据由公共服务办提供

月度

公共服务办、综合信息指挥室

道路交通安全

3

1、做好日常宣教,做到网格内60岁以上老人宣教率100%,总人数宣教率50%;2、做好辖区居民骑行电动车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实行“门岗制”管理,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3、网格内居民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1、老年人宣教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05分,总人数宣教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2、未建立相应制度的扣1分,未履职的扣0.5分;头盔佩戴率不到90%的,每下降1个点,扣0.05分;3、发生亡人事故的,属有责的每起扣1分,如倒查无宣教记录的,每起扣2分。

宣教人数每月下达任务指导数,按完成比例进行考核扣分;数据由城管线提供。

月度

城建管理办(城管)

安全防范宣传

3

1、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有效防止相关案件发生;2、开展法制、反恐、反邪、禁毒等各种安全宣传,提升网格的平安三率。

网格内每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扣0.5分,经倒查属地网格未宣传教育到位的,加倍扣分;对各个网格季度或年终进行平安三率测评,根据测评情况,低于区平安三率标准的,视情扣0.1-1分,纳入季度所在月或年终的成绩。

数据由平安办提供

月度、年度

平安办、派出所

走访巡查

3

网格长以到网格开展走访巡查为主要工作内容,无会议等冲突原则上工作时间必须下沉到网格工作,每天在网格巡查每少于3小时。

无特殊情况,网格长确保工作日每天3小时在网格巡查走访(以工作APP巡查时间为依据,系统必须在线),时间未达标的(含系统未登陆的),每天扣0.3分。

数据由综治中心提供

月度

综合信息指挥室

临时工作任务

3

按要求完成街道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并纳入考核(对需纳入考虑的,必须经街道分管领导同意,并由考核办统一在系统中下达)。

下达任务时,一并明确考核细则。

数据由具体负责任务下达部门提供


牵头下达任务部门

8

加分项

创先争优

5

由于网格单元内工作表现出色,获得荣誉符号或工作表彰,召开现场会或相关领导指示肯定,被新闻媒体正面报道。

1、获得省、市、区荣誉称号或单项工作表彰的,分别加3、2、1分;2、召开相应现场会的或相关领导指示肯定的,分别按省、市、区、街道级别加3、2、1、0.3分;3、被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按国家级、省市级、区级分别每次加1、0.5、0.3分。

第1项、第2项加分,仅运用于年终计算。第3项加分,仅运用于每月考核。数据由各社区申报,考核办认定。

年度

考核办

说明:1、考核方式与考核时间,主要分四类:一是实有人口登记率等实地抽查类,由责任科室由每月20日至月底进行实地检查,汇总后于次月3日前报考核办;二是信访办理质量等日常汇总类,由责任科室日常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问题月底汇总后于次月3日前报考评办;三是单位定期检查等月底核对类,由责任科室月底通过信息系统、台帐检查等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后于次月3日前报考核办;四是发生火灾、上访等结果对照类,由责任科室月底汇总后于次月3日前报考评办;2、除有特殊的规定以下,季度、年度成绩只纳入季、年所在月的月度成绩;3、具体业务工作标准与检查考核规范,由责任科室提供,并进行专门培训。4、考评办每月4日前将汇总的考核情况反馈给社区,8日前确定考核成绩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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