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要求,今年将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开展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清单引导标准认定有关工作,现就做好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重点领域

智能装备(含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智能物流装备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含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材料(含减碳、碳捕获和存储技术装备和材料)、军民融合领域有关装备和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能源材料、集成电路关键装备及材料、高端软件等。

(二)产品要求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符合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产业链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特别是解决产业链供应链断链断供的急需产品,或是解决我省产业链配套“卡脖子”问题和当前重大工程急需的产品;

2.符合绿色发展方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

3.我省已有相关企业在进行工程化攻关或者生产,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及以上,或属于省内重大技术突破并为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的重大技术产品。

4.产品相关关键技术指标可由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并出具报告予以证明。

5.对省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断链断供清单产品予以重点支持。

二、征集说明

1.目录修订:请我区相关企业在2020年版清单(附件1)基础上提出增加、删减或者修正(提升)相关技术指标。

2.目录征集:请我区意向企业填写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装备目录征集汇总表(附件2)。

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于4月28日前发送至chen9771@qq.com。

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装备处:0571-87058205

材料处:0571-87058139

软件处:0571-87056455

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0571-89163822,89166553。

附件:1.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2020年版)

          2.2020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装备目录征集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日

【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征集工作的通知.wps

附件1: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2020年版).wps

附件2:2020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装备目录征集汇总表.wps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