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公资〔2021〕17号
各有关单位:
《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第3次专题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履约管理,提升监理企业诚信意识,规范小额工程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公资〔2020〕14 号)、《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余公资〔202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履约评价分“1+X”个阶段进行,每阶段履约评价包含“诚信扣分”和“评价赋分”两部分。建设单位评价监理企业存在“诚信扣分”中相应问题的,由各单位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小额办”)核实后录入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小额电子监管系统”),系统将根据《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规定自动扣除监理企业诚信分。
(一)第一阶段:评价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评价内容主要为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及其它情况。
(二)第X阶段:评价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或施工项目确定中标人)后至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多次补充评价。评价内容主要为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到位、一票否决及其他情况。
第三条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企业履约评价“评价赋分”部分采取扣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91—100分为A级,81—90分为B级,71—80分为C级,70分(含)以下为D级。“评价赋分”部分得分及等级即为该次履约评价最终得分及等级。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查情况属实的,将根据《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市场行为(特指暂停中介超市参与资格)。
(一)负有直接监督责任,工地上造成1人(含)以上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含)以上且占合同价10%(含)以上的质量事故。
(二)企业存在行贿、受贿、串标围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
(三)施工期间,所监理的项目因发生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提交的有关资料、数据不实,弄虚作假被查实的。如社保参保证明弄虚作假;与施工企业串通办理虚假工程签证,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承包合同的。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及时、客观、公正地填写《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详见附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村级项目由村主要领导签字),以书面形式报镇(街道)小额办。
第六条 各镇(街道)小额办负责收集、汇总管辖范围内建设单位报送的履约评价资料,并上传至小额电子监管系统。
第七条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查考核。
第八条 各镇(街道)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执行情况,作为小额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和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条 区级机关部门、管委会、国有公司的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工作遵照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公资〔2017〕8号)同时废止。
附件:1.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第一阶段)
2.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第X阶段)
附件1
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第一阶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诚信扣分 | ||||
类别 |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结果 | 扣分情况说明(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附纸张填写) |
现场管理人员到位 | 1 | 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更换总监或监理人员的。 | □是 □否 | |
2 | 委派无相应监理资格的人员上岗从事监理工作的。 | □是 □否 | 请在此处写明人员数量。 |
类别 |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结果 | 扣分情况说明(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附纸张填写) | |
工程进度控制 | 1 | 对施工企业拖延工期问题未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 | 2 | 对施工企业偷工减料或选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3 | 对施工企业不按图施工、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等监管不力,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4 | 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的。 | □是(扣20分) □否(扣0分) |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 5 | 未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 □是(扣5分) □否(扣0分) | ||
6 | 未督促施工企业开展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 | □是(扣5分) □否(扣0分) | |||
7 |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如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配戴安全防护用具等)或安全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未要求施工企业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8 | 施工企业未对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设施进行有效防护造成损毁,负有连带责任的。 | □是(扣5分) □否(扣0分) | |||
9 | 工地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破坏事故现场的。 | □是(扣20分) □否(扣0分) | |||
现场管理人员到位 | 10 | 未按规定在材料验收或地基基础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等工程关键工序到岗旁站监理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1 | 对施工企业擅自更换项目班子人员监管不力,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其他 | 12 | 对施工企业涂改、伪造工程文件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3 | 未按规定审核工程量或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4 | 对施工企业报送的施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5 | 对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或岗位证书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从事相应业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6 | 未按规定签字或存在代签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合计扣分 | |||||
最终得分(100-合计扣分) | |||||
评价结果:( )A级 ( )B级 ( )C级 ( )D级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备注:
1.请在“评价结果”中勾选是否有“评价内容”所描述的现象。
2.第一部分诚信扣分中,若某项“评价结果”为“是”,系统将根据《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规定自动扣除监理企业诚信分。
3.第二部分评价赋分中,最终得分:91—100分为A级,81—90分为B级,71—80分为C级,70分(含)以下为D级。
4.本阶段评价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附件2
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第X阶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诚信扣分 | ||||
类别 |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结果 | 扣分情况说明(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附纸张填写) |
现场管理人员到位 | 1 | 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更换总监或监理人员的。 | □是 □否 | |
2 | 委派无相应监理资格的人员上岗从事监理工作的。 | □是 □否 | 请在此处写明人员数量。 | |
工程进度 | 3 | 无故放弃中标资格 | □是 □否 | |
一票否决 | 4 | 负有直接监督责任,工地上造成1人(含)以上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含)以上且占合同价10%(含)以上的质量事故。 | □是 □否 | |
5 | 负有直接监督责任,工地上累计造成2人(含)以上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含)以上且占合同价20%(含)以上的质量事故,扣20分。 | □是 □否 | ||
6 | 存在行贿、受贿、串标围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 | □是 □否 | ||
7 | 施工期间,所监理的项目因发生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 □是 □否 | ||
8 | 提交的有关资料、数据不实,弄虚作假被查实的。如社保参保证明弄虚作假;与施工企业串通办理虚假工程签证,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 □是 □否 | ||
9 |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承包合同的。 | □是 □否 |
第二部分:评价赋分
类别 |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结果 | 扣分情况说明(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附纸张填写) |
工程进度控制 | 1 | 对施工企业拖延工期问题未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 | 2 | 对施工企业偷工减料或选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3 | 对施工企业不按图施工、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等监管不力,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4 | 与施工企业、供货单位串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如隐蔽工程或建筑材料不如实签证、隐蔽材料缺失、因材料问题影响施工质量等。 | □是(扣20分) □否(扣0分) | ||
5 | 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的。 | □是(扣20分) □否(扣0分) |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 6 | 未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 □是(扣5分) □否(扣0分) | |
7 | 未督促施工企业开展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 | □是(扣5分) □否(扣0分) | ||
8 |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如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配戴安全防护用具等)或安全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未要求施工企业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9 | 施工企业未对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设施进行有效防护造成损毁,负有连带责任的。 | □是(扣5分) □否(扣0分) | ||
10 | 工地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破坏事故现场的。 | □是(扣20分) □否(扣0分) | ||
现场管理人员到位 | 11 | 未按规定在材料验收、地基基础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程关键工序到岗旁站监理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2 | 对施工企业擅自更换项目班子人员监管不力,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其他 | 13 | 与施工企业串通办理虚假工程签证,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 □是(扣20分) □否(扣0分) | |
14 | 对施工企业涂改、伪造工程文件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5 | 未按规定审核工程量或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6 | 对施工企业报送的施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7 | 对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或岗位证书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从事相应业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18 | 未按规定签字或存在代签行为的。 | □是(扣10分) □否(扣0分) | ||
合计扣分 | ||||
最终得分(100-合计扣分) | ||||
评价结果:( )A级 ( )B级 ( )C级 ( )D级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备注:
1.请在“评价结果”中勾选是否有“评价内容”所描述的现象。
2.第一部分诚信扣分中,若某项“评价结果”为“是”,系统将根据《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规定自动扣除监理企业诚信分。
3.第二部分评价赋分中,最终得分:91—100分为A级,81—90分为B级,71—80分为C级,70分(含)以下为D级。
4.本阶段评价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工程质保期满,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多次补充评价。
附件履约评价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