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元通友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被予以行政处罚(杭环余罚[2020]第1-74号、杭环余罚[2020]第1-75号),现该公司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信用修复。

经审查,该公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政策法规科,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晓云          电    话:0571-89172015

地  址:余杭区临平星火南路23#   

邮政编码:311100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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