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对仁和街道2019年“五水共治”石桥头闸站改建工程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详见下表),根据《余杭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规定》(余林水水字〔2015〕69号)有关规定,对景宁瑞丰建设有限公司及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实行记分处理。

特此公告!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涉及工程存在问题扣分日期
仁和街道2019年“五水共治”石桥头闸站改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重要会议(扣3分)。3分2021.3.25


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总站

(余杭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3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