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相关要求,围绕有效投资、产业转型、改革攻坚、金融创新等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凝心聚力、勇于担当,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制度,明责任,加强组织保障工作
1、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依法行政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实行层层负责制。一是学以致知,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带头深入学习法律法规,通过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活动、邀请资深律师集中培训,以及日常自学等形式,重点学习民法典,以及项目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金融、信用、物价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二是学以致德,全力争做遵纪守法模范。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忠于宪法法律,时刻思考如何运用宪法法律去更好开展工作,时刻对照党章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认真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同事和群众的监督,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努力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思想和行动上的表率。三是学以致用,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在法治框架内处理和解决矛盾问题,养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考虑问题、化解矛盾、推进工作的良好习惯,积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同时将法治工作纳入科室工作考核内容。印发了《余杭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区对口支持和区域合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工作步骤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思维,打造“法治机关、法治发改”,提升我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2、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出台了《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落实人力和财力保障。安排各类预算资金用于法律顾问咨询、普法宣传等方面,确保投资、能源、金融、价格等各条线的普法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法规队伍建设,引进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组织新进人员及执法岗位调整人员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确保行政执法岗位执法人员执证率100%。聘请法律顾问,加深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中的参与程度。
(二)注实效,严履职,推进法治余杭建设
1、投资审批服务工作情况。截止10月底,发改窗口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共704件,涉及总投资329.41亿元;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共155件,涉及总投资499.18亿元。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共15件,涉及总投资13.66亿元。同期,“四大平台”受委托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共200件,涉及总投资81.48亿元;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55件,涉及总投资925.14亿元;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共1件,涉及总投资2亿元。
2、“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况。一是由我局负责总体牵头协调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最多80天”改革工作,并按审批阶段由发改负责立项阶段,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许可阶段,由住建局负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截至目前,我区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80天”实现率达到100%。二是牵头推进应用在线审批平台3.0监管工作。截至目前,由我局牵头,已将规资、住建、环保等投资项目审批部门50余项审批事项已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受理、审批、办结、监测等工作,最大程度推进投资项目审批领域“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
3、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一是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督促有关平台、镇街做好网贷机构及风险企业清退处置情况。协助做好草根投资、米庄理财、铜掌柜等重点网络借贷机构资产处置及信访工作。二是加强非法金融活动防控力度。坚持“减存量、控增量”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及平台,做好股权投资类企业新设联审工作,今年联审通过新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32家。加强金融风险预警,通过省金融防控“天罗地网”系统,做好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组织部门及平台、镇街开展涉非涉稳风险专项排查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规范地方金融发展。重点做好小贷、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及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现场检查;开展小贷公司年度监管评级工作;开展全区转贷行业摸底调查工作;开展全区从事车贷担保业务非持牌机构摸底排查工作;开展全区私募基金及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核查整改工作;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租金贷”业务排查工作。四是切实做好重大金融风险考核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研究平安考核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专项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余杭区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考核办法》;制订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
4、推进信用余杭建设。一是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余杭区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个人隐瞒病史、企业不履行防疫承诺等行为纳入失信监管的实施办法》,与区信访局联合出台《余杭区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出台《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指导港华燃气制定《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二是推进多领域信用应用。在积分落户管理、消费者信得过企业评选、信用示范企业申报、社保基金返还、研发机构申报等方面将信用作为重要指标或参考依据。其中对黑名单企业尤其是老赖(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务违法等企业造成直接影响,正向激励负向惩戒效果明显。重点推进区内“信易游”、“信易贷”等应用场景工作,开展信用码应用推广,目前持“信用绿码”可享受区内20余家酒店民宿优惠和两个景点免门票,并在杭州市全域,衢州等地互通互认;在区中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开展“信易贷”应用工作,完成与市信用部门数据接口对接,推动企业和区内银行开展银企对接工作。三是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在疫情期间实行信用修复“网上办”、“电话办”,调整优化材料报送程序。截至目前,全区已申请信用修复96次。四是强化信用宣传。收集整理我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通过”信用余杭”专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并上报市信用办;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开展“诚信余杭人”评选和宣传;积极开展“信易游”和诚信万里行活动的广泛宣传工作,营造“信用余杭,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区域信用监测。进一步分析提升完善区内信用监测状况,积极落实信用监测向镇街下沉的试点工作。
(三)重规范,提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运用“互联网+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统一认领行政执法事项,编制执法清单,开展了投资项目、油气管道及节能监察领域的“双随机”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主动公开执法结果,确保执法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梳理本局政务公开目录,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布各类文件、规划预算、项目投资、资金补助等事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全年通过政务网站、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50余条。认真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年目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7件,并全部按时回复。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优化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完善审查备案制度,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及时进行报送备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按照统一布置,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专项清理以及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广宣传,强教育,丰富宣传教育内涵
今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上下联动、左右衔接,有效促进普法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1、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机制。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法,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充分利用干部学习新干线等资源,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部门通过率真100%。根据部门职能加强专业法制知识培训教育,如投资管理、价格及能源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培训进座,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全区项目管理、能源监察、信用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资源,在各类报刊、网站、短信、电子屏及发改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以信息报道、温馨提醒、播放公益视频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刊登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内容,努力做好法律知识的解读和推介,提高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法治进社区、进园区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学法护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建设不足的方面
(一)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全局上下法治理念持续增强。但在具体实践中,仍有一些一线干部,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还不够到位,导致执行有关规定、规范不够平衡,在重点工作、重要决策中等严格执行,但在平时一些非重点工作或工作细节执行上还有一定欠缺。
(二)学习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我局开展了各类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如领导班子定期学法、请法学专家讲解宪法、组织干部参加法律培训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还不够出彩,大部分都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或者有关要求开展,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所进行的学法活动还不够多,载体设置和课程选择还不够优,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总体的学习氛围上还不够浓。
(三)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央以及省市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加强法治建设的各项制度,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这些制度对实际的法治建设工作有着引领与规范作用。在具体落实当中,我局也及时制定出落实方案与措施。但总体上以参照执行为主,结合区级发改部门职责以及工作实际研究的还不够深入,相关程序规范延伸规定的还不够细致,在指导具体工作的实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发展改革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教育培养。
进一步创新培训教育的形式、载体,紧扣职能优化课程设置,多种渠道提高全局干部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效性。着力激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使“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强调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实践,将法治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激发干部职工兴趣又能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同时在招录人员新进人员时,要将法律专业人才纳入培育计划,进一步梳理在职人员特别是年轻工作人员的专长,积极培养公职律师,不断增强我局法律人才储备。
(三)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线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各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重点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进一步深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在制度执行上切实增强执行刚性,积极主动向领导汇报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和修订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从经费拨付、装备到位、人员持证、等全方位进行保障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确保执法队伍作风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