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加大决算审核力度。依法依规纠正审核发现问题,确保决算数据收支真实、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重点审核反复出现和审计关注的问题,推动从源头解决问题。
(二)做好机构改革衔接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情况,做好预算执行、账户管理、收支清理、资产调拨、会计核算等工作,确保改革涉及部门决算信息全面完整,不重不漏。
(三)预先谋划基层单位公开事宜,提高决算公开质量。积极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预先谋划公开主体由部门向基层单位延伸事宜,提前做好舆情研判,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同时严格按照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细化尽细化”,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
(四)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决算反映预算执行结果的功能,促进预算管理绩效提升,深入分析决算数据信息,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预算编制、执行和会计核算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二、组织模式
区财政局继续采用“统一口径、统一布置、条块结合、逐级汇总上报”的组织方式。具体操作方法是:各部门、镇(街道)财政所主要领导负全责,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总牵头,区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分线负责汇总。各部门、镇(街道)财政所负责所属单位报表收集、录入、汇总,经审核无误后按时向区财政局行财科和镇街管理科报送分户和汇总报表、电子数据及分析报告;区财政局行财科和镇街管理科将归口部门和下属单位报表归类复审、核对、达到数据准确无误;预算执行局将区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的分线汇总报表归类复审、汇总通过后报杭州市财政局,并负责向区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返还省市审核通过的报表数据资料。
三、编报事项
(一)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单位范围:为便于预决算对比分析,按照部门预算口径编报部门决算,即:纳入部门预算的预算单位,是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单位范围;未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暂不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单位范围。
1.纳入决算报表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都应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报表,预算单位在填列封面时,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应规范统一,各预算单位应根据区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认真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因客观原因暂不能领取国家统一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应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临时代码,单位编制临时代码应与上年一致(按返回数据代码为准)。
2.区级各部门、街道(镇)各单位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均按部门预算单位分户录入到决算预算单位;二级以下单位并入二级单位录入(沿用上年,便于核对比较);一级预算单位填报本级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本级)”字样;填报部门汇总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汇总)”字样。
3.由于机构改革或其他等原因,发生部门(单位)归并或分设的,统一规定以2020年12月31日是否独立行政、事业法人机构为标准,在此前机构已归并或分设的,由新成立的独立行政、事业法人机构(单位)填报决算报表。
(二)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资金范围:编报范围内预算单位的部门综合预算资金都应全部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资金范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国有资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专户资金拨款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应与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指标数据核对一致,已缴国库数及已缴财政专户数等要与财政部门提供的单位缴款对账单一致;一、二级预算单位之间有关收入支出汇总虚增数必须进行调整。
(三)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预算批准文件,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凡属本年度的收支要及时入帐,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各项支出要按规定如实列报支出,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和各类资产,及时进行年末对账,及早发现问题,提前纠正差错。
(四)要做好与其他决算报表的衔接工作,对外报送多套报表的单位,填报的单位基本数字表、资产表等基础数据资料必须相互对应统一,不能各自填报。
四、报送要求
1.决算报表由各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财政局行财科和镇街管理科。
2.各部门需上报本部门的分析报告、决算分析评价情况。单位需上报各套打印报表、电子数据、编报说明、增减情况说明、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照上报文件、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决算报表的顺序装订。
3.上报时间:请镇街、各部门于2021年1月22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初审。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决算汇审时间另行通知。
2.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具体编制内容,请查阅《2020年度浙江省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3.参数下载网址,浙江省财政厅外网:http://www.zjczt.gov.cn“网上办事-下载专区”;
4.各部门、单位在报表编制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区财政局相关科室联系。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下:
镇街财政管理科:杜竞86237422、王昱丽89182693
行财科:胡冰洁86225726、金坚文89180195、陆之宇89193901、鲍丹89180196、严晓华89289751、沈润锴89180112。
预算执行局:俞征86371231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