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崇贤街道等7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第5次落实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调整位置:余杭区瓶窑镇,余杭街道,鸬鸟镇,中泰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仓前街道7个街道(镇)。

2)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该落实方案涉及的9个项目均符合当前的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该批项目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项目,经过前期的精心筛选讨论,该批项目为2020年度余杭区重点建设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科学发展,推动各镇街上下齐心协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大力提升街道人民的生活水平。

该批项目选址符合各镇街城镇规划及余杭区建设发展、环保、林业、水利相关规划,符合规划实施条件。

3)规划调整内容:项目用地总面积22.7330公顷,其中农用地14.3465公顷(耕地1.8812顷),建设用地8.3865公顷。该规划落实方案需落实规划面积6.7279公顷,其中一般农田3.5713公顷、其他土地3.156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拟将瓶窑镇,余杭街道,鸬鸟镇,中泰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仓前街道限制建设区内3.5713公顷一般农田、3.1566公顷其他土地落实为6.7279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用地,落实后空间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4)批准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5)批准文号:浙政土审规[2020]330110005号

6)批准日期: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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