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1年2月25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重新申请)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杭州树康汇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622号2幢3-4层、3幢、4幢 | 吴颖方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浙环辐证[A5928] | 2026-02-24 |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