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度食品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12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1297批次,合格1280批次,合格率98.69%;定性抽检4855批次,合格4853批次,合格率99.96%。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抽检食用林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粮油等6类产品共196批次,合格195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满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种植的1批次萝卜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不合格。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糕点、茶叶、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等23类产品共232批次,合格23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丹君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苕溪村沙河头35号2幢2层)生产的1批次牛奶棒面包菌落总数不合格。食品流通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方便食品、肉制品、糕点、乳制品等24类产品共624批次,合格612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果品批发市场盛裕水果行(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果品批发市场9幢3号一楼)销售的1批次香蕉吡虫啉不合格;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良渚蔬菜批发市场永远蔬菜行(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良渚蔬菜批发市场9005号)销售的1批次小米辣椒镉不合格;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五常大道421号1号楼一层138、二层218-01)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合格;杭州余杭瓶窑农贸市场王丽霞蔬菜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大桥北路农贸市场185#-186#)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不合格;杭州久久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宝林路126号)销售的1批次青菜毒死蜱不合格;杭州余杭云会农贸市场施祥松蔬菜摊(杭州余杭云会农贸市场内)销售的1批次毛毛菜氟虫腈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发家贸易商行(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万佳聚中心2-(27、29、38、40、54至56、62、63、68、69、71至73、87、98至100、106至108、121、123、136至140)室)销售的1批次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五常大道421号1号楼一层138、二层218-01)销售的1批次绿豆糕(原味)菌落总数不合格;杭州余杭临平荷花塘农贸市场杨兆利蔬菜摊(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荷花塘农贸市场内)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不合格;杭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余杭第一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北大街8号10601号)销售的1批次鲜活皮皮虾镉不合格;杭州余杭新禹倡小芳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里仁路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里仁路1号3号5号7号)销售的1批次豇豆水胺硫磷不合格;杭州鑫永涛超市有限公司余杭孟沙路分公司(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孟沙路12号1幢1楼)销售的1批次黄白菜毒死蜱不合格;餐饮服务环节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速冻食品、水产品等6类产品共245批次,合格242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速冻食品、水产品等6类产品共245批次,合格242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知味观万科文化村分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渚文化村玉鸟流苏苑)的1批次梭子蟹镉不合格;杭州千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876号)的1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中泰街道东升大酒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杭泰路1号)的1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2595批次,合格2595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2260批次,合格2258批次,合格率99.91%,其中畜牧尿样503批次,蔬菜1757批次。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是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的限量值为≤0.5mg/kg。辣椒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其生长过程中富集土壤中的镉。

二是腐霉利属低毒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可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三是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菠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四是氯氟氰菊酯是一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萝卜中氯氟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五是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性、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豇豆中水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六是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触杀、胃毒、内吸、高效安全和高选择性等特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

进口冷链食品消费提示

岁末年初,消费者对冷链食品(比如水果、肉类)的需求增加,为消费者安全选购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市场,同时认准“浙冷链”溯源码,没有“浙冷链”溯源码,没有检验检疫的证明,没有核酸检测证明,没有消杀证明的,不要采购。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扫一扫“浙冷链”溯源码,查询该物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同时鼓励消费者登记购买信息,便于追溯管理。

二是采购环节要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商场、超市、农批市场等场所,要戴好口罩。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尽量使用商家提供的辅助工具进行挑选,比如勺子、铲子或一次性手套等,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

三是做好加工使用过程的防护。厨房要保持通风,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前后要勤洗手。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不要生的冷冻食品和烧好的产品混在一起,造成交叉污染。处理冷链食品所用的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要及时清洗。加工完成后,及时对厨房台面、冰箱及门把手等进行清洁或简单消毒。烹饪冷链食品时,要保证食品烧熟煮透,不要生食。

此外,广大消费者要积极参与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督,如发现有违法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同时不信谣,不传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