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核发的建字第20160153404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该许可相对人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拟予以注销建字第20160153404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有意见反映的,请在公告之日起的3日内提出异议(联系电话:88600752)。

特此公告。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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