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杭州聚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陈凯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287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 2021.12.3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浙江东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吴忠良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274号 |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元整。 | 2021.12.10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钱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骆晓华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295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责令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3、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4、对个人姚建青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 | 2021.12.10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魏改霞 | /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302号 | 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或者相关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之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2021.12.10 | / |
杭州竞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左文虎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303号 | 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或者相关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之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2021.12.10 | / |
杭州武林机械有限公司 | 钱雪林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304号 | 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或者相关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之规定。 | 给予通报批评。 | 2021.12.10 | / |
杭州耀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顾健长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311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肆拾叁元整。 | 2021.12.10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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