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理论宣讲员队伍,提升理论宣讲整体水平,根据理论宣讲工作要求,调整《黄湖镇理论宣讲员评定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委员会
2021年11月6日
黄湖镇理论宣讲员评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切实提升宣讲员队伍水平,通过标准化评定、动态化管理,培育一批公信度高、受群众欢迎的理论宣讲员,有效推动理论宣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格,助力打造“未来乡村示范区”,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形式
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全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全体在册宣讲员。评定形式为宣讲员自评、镇党委复评相结合。
二、评定内容和档次
宣讲员评定按照三个层级划分,经考核,7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三星级宣讲员;85分以上的,可评定为四星级宣讲员;10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五星级宣讲员,并推荐参加区级宣讲员评定。
评定主要内容:
1.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情况,包括区、镇重点工作以及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宣讲身边正能量、好家风、“好人”系列等活动;
2.宣讲课件制作及备课质量情况;
3.参加区镇村社组织的基层理论宣讲知识教育培训等情况;
4.自选或承担指定课题、创作理论三句半、快板等文艺
作品情况;
5.宣讲的效果评价情况;
6.其他有关内容。
如有以下情况,取消当年评定资格:宣讲内容导向不正确的;宣讲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的。
三、宣讲员评定程序
1.推荐。采用个人自评自荐的方式进行,自评自荐的宣讲员根据《黄湖镇理论宣讲员定级评分表》进行自评,向镇党群服务中心提交评分表。
2.评级。镇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宣讲员日常表现、综合能力、工作效果等评定等级。建立必要的评星定级电子台账,包括备课学习笔记(PPT)、宣讲记录、参加人员签到表、视频、照片、宣讲对象满意度评分表(自制)、宣讲创作等印证材料,规范化收集整理定级资料。
3.定级。基础级宣讲员由镇党群服务中心自行评定,评定结果报镇党委,镇级宣讲员由镇党委组织开展定期抽查,并由镇党委统一组织评定。
4.公示。审核通过后,镇级宣讲员和基础级宣讲员由镇党委将定级结果在“奋进黄湖”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镇党委发文明确。
四、评定时间和退出机制
理论宣讲员评定工作自2021年1月开始,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分别对应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有效期限为一年。以后每年1月重新评定一次,工作突出的予以晋升等级、工作不足的予以降低等级或取消资格。
五、评定结果运用
1.对全镇定级的宣讲员年终统一表彰奖励,并择优参加区级以上理论宣讲培训、组织考察学习、所在单位年度大党建考核给予加分。
2.宣讲员评定结果纳入各村社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3.被评定为星级宣讲员的,在年终评优评先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相关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宣讲员评定工作是扎实推进理论宣讲进基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宣传的重要抓手,各村社、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部署,确保宣讲员评定工作顺利进行、深入推进。
2.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和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总结宣讲工作经验,发掘宣讲员优秀事迹,积极向镇党群服务中心提供报道线索。要积极利用镇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微宣讲联动公众,进一步浓厚全镇宣讲氛围。
3.加强管理,扎实推进工作。镇党群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宣讲员学习培训活动,规范备课笔记,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宣讲员日常考核,掌握宣讲员工作情况,确保宣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附件:
黄湖镇理论宣讲员定级评分表(2021年度)
(单位/个人):
评定内容 | 评定标准 | 自评 得分 | 镇级评分 |
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宣讲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各地各单位重点工作情况 | 全年宣讲不得少于12场次。村、社级宣讲,得6分;镇级宣讲,得3分。上门宣讲一次得2分,每次宣讲需5户以上或单位参加人数在10人以上并有宣讲情况记录。 | ||
参加宣讲教育培训等活动情况 | 积极参加区或镇(单位)组织的理论宣讲教育培训活动,每参加一次计2分。 | ||
参加比赛情况 |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基层理论宣讲比赛,每参加一次征稿活动得5分,每参加一次宣讲比赛和展示得10分。 | ||
宣讲课件制作及备课笔记情况 | 围绕宣讲主题制作一个宣讲课件得5分;全年宣讲备课笔记齐全得5分。 | ||
自选或承担课题、创作理论宣讲文艺作品情况 | 完成一个课题,得5分;创作一个理论三句半、快板等文艺作品,得10分。 | ||
组织集体备课与指导提升本单位宣讲队伍水平情况; | 牵头组织集体备课一次得5分;指导提升本地本单位宣讲队伍水平,视情况打分,最高10分。 | ||
听课代表评议评分情况 | 听课代表对宣讲员进行满意度评议评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
加分项 | 宣讲员先进事迹在区级媒体报道的得5分,市级得10分,省级得15分,国家级得20分。(包括学习强国平台,但不重复加分) | ||
评定结果 | 综合得分 | ||
评定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