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十一”启动,一条接一条的营销短信开始不停“轰炸”,让人不胜其烦。现在,这些烦人的营销短信要被整治了。

据了解,近年来,“双十一”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投诉占比高达九成。另外,还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

工信部要求电商平台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擅自发送营销短信,要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不得接入违规转租资源,不得扩大签名使用范围,并推动常态化治理。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办及监测分析等工作,发挥“风向标”作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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