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园村(扩面提升)盛弄组立面整治提升工程更正公告
一、对招标公告中“5.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内容:
列入2021年余杭区小额工程工匠名录库内【余公资(2021)4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小额工匠且现户籍在余杭区义桥村范围内的有足够资产能力的投标人。
调整为:
列入2021年余杭区小额工程工匠名录库内【余公资(2021)4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小额工匠且现户籍在余杭区竹园村范围内的有足够资产能力的投标人。
杭州余杭竹园股份经济合作社
杭州贝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