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组织完成了对杭州余杭环境(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区环境(水务)集团”)运营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区水务集团”)注册资本5.25亿元,截至2019年末总资产72.92亿元,净资产18.49亿元。杭州余杭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区环境集团”)注册资本20亿元,截至2019年末总资产8.50亿元,净资产5.15亿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时收取房租43.51万元及其产生的滞纳金。
未及时收取杭州圆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和2019年租金30.61万元及滞纳金;未及时收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17、2019年租金9万元,杭州市环保局余杭分局2019年租金3.9万元。
(二)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杭州嘉澍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就区环境(水务)集团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招标文件中约定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以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但合同约定为“总款项的10%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视作乙方服务质量考核的保证金。”招标文件与合同对于履约保证金约定不一致。
(三)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资料不全或未留存原件。
根据区环境(水务)集团于向审计组提供的杭州嘉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个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均为复印件,无施工图纸、开工报告等施工资料,招标控制价均由水务公司编制且未盖章。
三、审计调查建议
1.区环境(水务)集团应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租资产的日常管理,对于未收回的滞纳金应根据合同要求及时催收。
2.区环境(水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今后应严格按照投标要约签订相关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
3.区环境(水务)集团应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全过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体系。
审计整改结果随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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