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何宝安 | /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271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元整 。 | 2021.11.17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何宝安 | / | 杭环余罚[2021]第2000272号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 2021.11.17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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