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余杭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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