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用地意向单位申请,以下项目拟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单位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供地方式

备注

总面积

实际用地面积

1

良渚遗址申遗—福院安置区块配套道路(蒿山路)工程(一期)

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瓶窑镇崇化村、凤都村

94964

94964

城市道路用地

划拨

HB2021-226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1-89391658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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