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常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中宙溪上铭城”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五常街道开发的东至五常港路(规划名),南至文一西路,西至绕城高速,北至五常港,用地项目为余政储出(2019)62号地块,用地面积为3490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9274.59平方米的建筑物命名为“中宙溪上铭城”。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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