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活动,根据《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浙建〔2020〕10号),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对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进行了特许经营评估。现将《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1年1月20日至1月2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区住建局。

联系方式:0571-86237499,联系人:尹纪荣,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路650号建设大厦,邮编:3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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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下载:【公示稿】杭州港华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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