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自2020年4月起,对全区社会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查工作。现就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年检重点对社会组织2019年度遵守宪法和法规政策、履行法人自治、机构管理、人事和财务管理、业务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涉外活动、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全区应检社会团体227家,其中:年检合格187家,不合格40家(其中持股协会18家),合格率82.37%。应检民办非企业单位701家,其中:年检合格598家,基本合格39家,不合格64家,合格率为90.87%。应检基金会9家,年检合格9家,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从年检整体情况看,大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比较重视,严格按照年检要求,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对年检工作不够重视。部分社会组织未在法定年检时限内填报年检材料;部分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填报缺项、不规范,工作总结过于简单;个别社会组织经多次催办,仍不按规定接受年检。部分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不够重视。

(二)内部管理不规范。个别社会组织未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场所等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及时核准;少数社会组织未按期召开理事会或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业务活动没有正常开展;部分社会组织尚未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个别社会组织尚未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少数社会组织未按规定设立监督机构。

(三)诚信自律建设不完善。有些社会组织未建立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未按规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部分社会组织未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未将章程、服务承诺书、重大活动、财务状况等有关信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整改要求

(一)杭州市余杭区建筑业协会等187家社会团体、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戏迷俱乐部等59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杭州市余杭区老板电器公益慈善基金会等9家基金会,核定为“2019年度年检合格”(详细名单见附件1)。各社会组织要以此次年检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浙江绿城职业培训学校等3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详细名单见附件2)因未开展业务活动等原因,核定为“2019年度年检基本合格”,已责令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三)杭州市余杭区新能源和节能产业协会等40家社会团体和浙江文达电脑培训学校等6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详细名单见附件3)因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等原因,核定为“2019年度年检不合格”,责令在2021年3月底前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连续两年以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附件:1.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2.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3.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附件1.wps附件2.wps附件3.wps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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