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政策修订情况。新《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原有《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制度体系较合理,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服务管理优质便民。但与国家和省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相比,仍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原有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也需要予以解决。

在充分调研、广泛研讨的基础上,杭州市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制度体系,统一了全市政策,缩小了区域、城乡差距,降低了企业负担。

记者 余文 整理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比例“一降一升”

职工医保与广大百姓息息相关。根据新《办法》,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1.7%下调至9.9%,对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缴费费率由10.5%下调至9.5%。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市区为例,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分别调低1.8和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将为全市参保单位减免职工医保费近50亿元,此举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新《办法》也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档次设置和筹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在提高政府筹资补贴的同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分为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少儿医保筹资标准由650元调整为900元。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由240元调整为270元。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制三档”,其中一档筹资标准由1800元调整为2100元;二档筹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800元;增加三档参保政策,筹资标准为1650元。市区其他城乡居民参保可选择一档或二档缴费,桐庐、淳安和建德三县(市)其他城乡居民参保,可在当地政府批准同意的档次内选择。

大病保险“兜底”

罕见病用药纳入大病保险范畴

一座城市幸福感的体现,离不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提升与大病兜底政策。

新《办法》调整了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36万元上调至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逐步缩小三县(市)与市区的待遇差距。

为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新政调整了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按人群设立不同的起付标准,封顶线为6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按超额累进制结算,报销比例达70%~95%,待遇向困难人员作适当倾斜;将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纵观全国,杭州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已位居全国前列,但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特别是困难人员来说,医疗费用负担依然较重,此次政策调整也作了考虑。新《办法》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由个人缴纳和财政安排相结合,调整为全部由财政专项安排,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和发生高额医疗费人员的保障水平。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政策问答

问:杭州医疗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杭州市目前的医疗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

杭州市于2007年率先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实行“通道式”“上不封顶”管理。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96%、92%;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80%、70%;参保人员在其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再提高3个百分点,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参保人员可以同时享受高水平的大病保险待遇,大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困难群众80%~95%;职工医保参保人员75%~9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70%~80%。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已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

问:城乡居民医保的档次设置和筹资标准有什么新变化?

答: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分为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

少儿医保筹资标准由650元调整为900元(政府补贴由400元调整为600元、个人缴费由250元调整为300元)。

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由240元调整为270元(政府补贴180元、个人缴费由60元调整为90元)。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制三档”。其中,一档筹资标准由1800元调整为2100元(政府补贴由1200元调整为1400元、个人缴费由600元调整为700元),二档筹资标准为由1200元调整为1800元(政府补贴由800元调整为1200元、个人缴费由400元调整为600元),增加三档参保政策,筹资标准为1650元(政府补贴1100元、个人缴费550元)。

问: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出于什么原因?

答: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需要。2018年以来,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直未予以调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合理筹资、稳健运行”的筹资运行机制要求,以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发的医保发〔2019〕30号、医保发〔2020〕24号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及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的规定,并结合杭州市实际,调整了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二是适当缓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一直以来,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总体较高,同时待遇水平也是在全国领先,基金每年出现大额赤字,赤字部分均由政府予以兜底补贴。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贴远高于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

问:杭州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但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特别是困难人员来说,医疗费用负担依然较重,此次政策调整有没有什么考虑?

答:新修订的政策中,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对象,将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更加精准的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资金由个人缴纳和财政安排相结合调整为全部由财政专项安排。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调整了大病保险政策。扩大了大病保险基金的列支范围,将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均向困难人员倾斜。

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后,困难群众和发生高额医疗费人员的保障水平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