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对瓶窑镇窑山塘提升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详见下表),根据《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余林水水字〔2015〕70号)号有关规定,对浙江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担任该工程项目的总监实行记分处理。
特此公告!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1月14日。
涉及工程 | 存在问题 | 扣分 | 日期 |
瓶窑镇窑山塘提升改造工程 | 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脚手架等)(扣1分) | 1分 | 2021.01.14 |
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总站
(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1月14日
| 信息索引号 | 002510063/2021-138166 | 文件编号 | |
| 责任部门 | 区林水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责任科室 | 区林水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发布时间 | 2021-01-14 16:3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063/2021-138166
发布机构
区林水局
发布日期
2021-01-14
关于浙江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信用扣分的公告(2021.1.14)
2021-01-14 16:33
我站在对瓶窑镇窑山塘提升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详见下表),根据《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余林水水字〔2015〕70号)号有关规定,对浙江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担任该工程项目的总监实行记分处理。
特此公告!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1月14日。
涉及工程 | 存在问题 | 扣分 | 日期 |
瓶窑镇窑山塘提升改造工程 | 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脚手架等)(扣1分) | 1分 | 2021.01.14 |
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总站
(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