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68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20〕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余杭区实际,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见附件),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附件1:余杭区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解计划.doc

附件2: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doc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