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精心的装扮,出生于1994年的澧县女子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介绍学生进澧县九澧学校读书等名义,诈骗现金共计151515元,“和天下”牌香烟5条(价值4650元)、“舍得”牌白酒2瓶(价值760元),案发后香烟和白酒被追回,所得现金被张瑞雪挥霍一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0年12月24日,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情回顾:

1、2020年6月28日14时许,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给被害人龚某介绍销售学生运动鞋给石门县“澧澜中学”,需缴纳保证金20000元和送礼为由,骗得龚某现金7700元、“和天下”牌香烟5条(价值4650元)、“舍得”牌白酒2瓶(价值760元);

2、2020年6月28日12时许,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介绍被害人何某英孩子进澧县九澧学校读书的名义,骗得何某英现金9500元;

3、2020年6月29日16时许,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通过关系就能取得澧县澧州实验幼儿园教师编制为由,骗取被害人彭某现金52760元;

4、2020年6月30日12时许,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介绍被害人曹某孩子进澧县九澧学校读书的名义,骗得曹某现金12550元;

5、2020年7月4日16时许,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介绍被害人皮某的孩子进澧县九澧学校读书的名义,骗得被害人皮某现金12550元;

6、2020年7月6日19时许,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介绍被害人李某林孩子李某皓进澧县九澧学校读书的名义,二次骗得李某林现金13000元;

7、2020年7月11日15时许,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给学校供应安全帽和红领巾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得被害人李某现金10000元;

8、2020年7月12日19时许,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介绍被害人皮某孩子进澧县九澧学校读书的名义,二次骗得皮某现金13455元;

9、2020年7月25日12时许,张某雪冒充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以承包澧县二中商店和食堂需缴纳保证金的名义骗得被害人吴某现金20000元。

法官提醒大家

" 走后门 " 上学这个办法不可取

遇见难事想 " 托关系 " 更是要不得!

遇到诈骗,如果能更理性一点,骗子的身份一经核实很容易露馅," 能人 " 编的天花乱坠的谎言也经不起推敲," 托关系 "" 走后门 ",一切 " 捷径 " 其实暗藏隐患。希望广大家长擦亮眼睛,保持理性,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