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发展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城乡建设事业和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和依法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2、组织拟订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房地产业、城乡建设、人防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发展计划、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等,并监督实施。
3、统筹推进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区城市园林绿化、供排节水、燃气等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工作;参与推进全区地铁、市域轨道交通、铁路建设和铁路平交道口管理等工作。
4、统筹全区城乡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监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参与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
5、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园林绿化企业登记及备案工作;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6、负责全区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权限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7、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行业管理。
8、负责全区房产行业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落实房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全区房屋交易管理,楼盘表和房屋面积管理、商品房租赁监督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按权限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白蚁防治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统筹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实施行为;指导全区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保障性住房需求计划;根据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确定土地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总量并统筹实施;统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源交付验收、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房改资金及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统筹全区人才租赁住房房源,负责落实人才住房保障有关政策。
10、负责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工作;指导散装水泥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和绿色建筑的推广指导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区内民用建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11、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指导有关单位开展人防业务工作。
12、统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信息化工作;按分工负责相关领域安全生产、防汛防台(雪)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杭州市余杭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2. 杭州市余杭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3. 杭州市余杭区城建建设处;
4. 杭州市余杭区建筑业管理处;
5. 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6. 杭州市余杭区城建档案馆;
7. 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8.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公园管理所;
9. 杭州市余杭区白蚁防治所;
10. 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1. 杭州市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
12. 杭州市余杭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3. 杭州市余杭区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
14. 杭州市余杭区地铁建设管理办公室;
15. 杭州市余杭区水务管理办公室;
16. 杭州市余杭区城市建设前期办公室;
17.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和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
18.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房地产管理所;
19.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房地产管理所;
20.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房地产管理所;
21. 杭州市余杭区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22.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3. 杭州市余杭区散装水泥、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二、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2414.8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09.30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划出、政府投资项目完工导致相关项目经费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248.0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726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99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269.34万元),占收入合计96.5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724.80万元,占收入合计2.5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63.07万元,占收入合计0.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15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8.69万元,占35.97%;项目支出18031.12万元,占64.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362.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62.45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划出、政府投资项目完工以及余杭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作经费、余杭区区级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平台及站点建设服务等项目支出减少。同时新增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建设、1226人防工程、人防(民防)疏散基地工程、乔司地铁西侧地块人防工程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74.42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划出、政府投资项目完工以及余杭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作经费、余杭区区级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平台及站点建设服务等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0.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9.96万元,占4.10%;卫生健康(类)支出75.00万元,占0.3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7717.72万元,占88.63%;农林水(类)支出53.50万元,占0.27%;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35.20万元,占0.6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89.43万元,占5.9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274.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按合同支付有结余、银行退票国库系统已关闭无法再进行支付需结转至下年等。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0.83万元,支出决算为8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41.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9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共交通基金、常驻地交通费等有结余。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07.17万元,支出决算为82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按合同支付有结余及因合同未履行完需结转至下年支付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06.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29.31万元,支出决算为526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个别项目按合同支付有结余及银行退票国库系统已关闭无法再进行支付需结转至下年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98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按合同支付有结余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41.2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投资项目按工程进度实际支付有结余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193.87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按合同支付有结余及银行退票国库系统已关闭无法再进行支付故结转至下年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286.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程投资项目按合同实际支付有结余等。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50万元,支出决算为5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8.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项目实际支付有结余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41.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7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81%。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9.53万元,增长133.01%。主要原因是:新增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建设、1226人防工程、人防(民防)疏散基地工程、乔司地铁西侧地块人防工程等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9.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269.34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19.68万元,支出决算为72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6%,主要原因是乔司地铁西侧地块人防工程、人防(民防)疏散基地工程因项目进度导致部分工程款需跨年支付。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19.68万元,支出决算为72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乔司地铁西侧地块人防工程、人防(民防)疏散基地工程因项目进度导致部分工程款需跨年支付。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07万元,支出决算为26.22万元,完成预算的59.5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及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占15.9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8.79万元,下降67.77%,主要原因是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27万元,占81.1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0.17万元,下降32.3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占2.92%,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4.47万元,增下降85.47%,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4.18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7万元,完成预算的86.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保留的公务用车严格管理,用车数量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39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4.94%。主要用于接待有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累计7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接待77人次,9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7个,共涉及资金734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00%。组织对2019年度乔司地铁西侧地块人防工程、人防(民防)疏散基地工程等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06.9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6.37%。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余杭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及余杭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余杭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00万元,执行数为16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省厅“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总体目标和部署,严格按照《余杭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做到程序到位、监管到位、资金拨付到位。2019年我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82户。二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救助工作流程。
余杭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余杭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 ||||||||||||
主管部门 | 区住建局 | 实施单位 | 城乡建设管理科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4 | 164 | 164 | 1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全区82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工作。 | 82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已全部完成,救助资金已下拨。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82户农户改造 | 100% | 100% | 30 | 30 | / | ||||||
时效指标 | 12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 完成情况 | 完成 | 20 | 20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 完成情况 | 完成 | 30 | 30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投诉,上访情况 | 0 | 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余杭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5.00万元,执行数为30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3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补贴准物业老旧住宅小区83个,专业化物业老旧住宅小区40个;二是提升了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品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余杭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余杭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区住建局 | 实施单位 | 物管办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15 | 309.92 | 309.92 | 10 | 98.39% | 9.8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2017年度和2018年度引入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开展物改补贴工作。 | 完成补贴准物业老旧住宅小区83个,专业化物业老旧住宅小区40个,涉及总金额309.92万元。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老旧住宅小区准物业管理 | 83个 | 100% | 20 | 20 | / | ||||||
老旧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 | 40个 | 100%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成情况 | 完成 | 完成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品质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30 | 30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旧住宅小区居民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9.8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90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公共交通基金、常驻地交通费等支出有结余。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0.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8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订城镇房屋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廉租房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民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