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资料并装订: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总监证书(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余杭区建筑业企业信息录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原招标公告)、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