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三季度以来,全区共发生火警308起,火灾52起,受伤2人,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927.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警数下降10.20%,火灾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上升100%。其中7月5日,运河街道五杭农贸市场门口商务车内发生非车辆电瓶爆炸,导致受伤1人;7月11日,星桥街道星乐小区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时电瓶爆炸,导致受伤1人;8月31日,良渚街道一汽车维修企业发生火灾,损失较为惨重。9月18日,良渚农贸市场林美礼品店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现状,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保持高度警惕,增强忧患意识,从全面建设“平安余杭”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立即对属地、行业领域内消防安全形势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对国庆期间安保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并作出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区欢度国庆节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大检查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各行业部门要立即对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加大辖区内、行业系统内单位的检查。市场监管、民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卫健、教育、农业农村、住建、商务等部门,要针对农贸市场、车站码头、社会福利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民宿农家乐、建筑工地、商场市场等开展检查和针对性指导,要求以上单位节前完善预案,开展培训演练,消除隐患,确保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落实我区“平安建设”消防安全工作要求,针对居住出租房、沿街商铺、小微企业以及电动车管理等重点对象,各镇街要发动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微型消防站等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同时,对照 OA平台会议通知内《关于立即做好9月份全市平安考核消防安全专项迎检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平安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硬件、软件双达标,为打赢平安建设百日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三、落实管控措施,强化重点风险管控。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启动国庆期间面上消防管控措施。尤其是高层建筑单位、尚未整改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以及消防安全不放心单位、行业、区域,各地要明确责任人,实行“实名制”管控,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山林等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动火、野外焚烧垃圾、违规储存使用危化品等行为。国庆期间,全区严控动火作业,确需开展动火作业的企业单位,必须向属地镇街消安办进行报备审批,同时要督促企业单位做好内部动火审批、现场采取管控措施。若未逐级经审批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一律予以追究责任或行政拘留。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各地、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力度,普及消防常识特别是群众自防、自救和逃生知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防火工作,增强广大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的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要积极利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群众性消防文体互动活动,利用户外视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

五、强化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关键人员在位,即法定代表人在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在位、消控室人员在位,强化落实消防应急处置预案、日常消防巡查和消防设施保养维护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预警响应和快速疏散能力。各地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要明确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参与灭火处置。同时各属地政府要结合属地节日值班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值守力量,即时掌握消防工作动态,确保各类信息畅通。

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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