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湖街道)、良渚新城管委会(良渚街道)、未来科技城(海创园)、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乔司商贸城)、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西溪湿地管委会、区农林集团、区交通集团、区旅游集团: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全区“五水共治”、“美丽余杭”、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作部署,请各单位根据《余杭区水利综合规划》(2017-2035)、“十四五”规划、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百路千里美乡村”水道网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当前水利建设任务和形势,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全区水利建设项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要求,做好2021年度水利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将同时纳入区政府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各有关单位按以下原则申报水利建设项目:
一、《余杭区水利综合规划》(2017-2035)明确的近期实施工程计划(附件1),原则上必须作为2021年实施项目实施,如存在重大难点问题需要暂缓实施的,须单位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二、区域内已批复水利规划(例如《余杭经济开发区防洪排涝规划》、《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水利规划》)方案的,要按照区域批复水利规划安排2021年水利建设项目;
三、对于汛期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发现问题的,以及近期洪涝中发现问题需要综合整治的,应申报列入2021年水利建设实施项目。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范围
重大水利工程,堤防加固工程,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堰坝、水闸工程,圩区泵、闸站改造提升工程,河道配水工程,河湖综合整治工程,河湖库塘清污(淤)工程。
(二)申报要求
1、新建项目
(1)新建项目必须从储备库中选取,若项目未列入储备库,原则上不允许申报此次计划。
(2)申报的新建项目应已取得或可在近期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否则视作前期不成熟,考虑不予以列入。
(3)新建项目申报表请按要求填写附件2(项目信息不全的不予列入)。
2、续建项目
(1)续建类项目是指已列入《余政发〔2020〕6号 》、《余政发〔2020〕7号 》、《余政办〔2020〕58号》、《余政办〔2020〕59号》的项目且年内未竣工、需续转至明年建设的项目。(注:预计至年底无法开工的项目也结转为续建项目而非新建项目)
(2)预计至年底完成形象进度、投资额按项目进度预估填写。
(3)续建项目申报表请填写附件3。
3、水利储备项目
为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对于在2021年启动前期工作、不进场施工的项目请填写附件4,经区林水局审核后统一报区发改局列入前期计划,开展项目设计招标、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
三、申报时间
9月21日17:00前将经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后的申报表格,通过OA平台“交流探讨”报送至区林水局-水利科-宗颖俏处。(联系电话:89281167/86223302)
四、其他说明
(一)水利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参照余林水水字〔2019〕94号文件、余林水水字〔2020〕55号文件。
(二)闲林、五常、仓前三个街道水利工程项目上报前须和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协调对接,征求对项目计划安排的相关意见。
(三)初步拟定2021年水利建设实施计划后,下一步区林水局将会同辖区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原流域水利站),组织项目实地踏看。
附件1.《余杭区水利综合规划》(2017-2035)近期实施工
程计划
2.余杭区2021年政府投资水利项目计划申报表(新建)
3.余杭区2021年政府投资水利项目计划申报表(续建)
4.余杭区2021年水利储备项目计划申报表(储备)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