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连芬等2人: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杭州市余杭区仁和百花艺术服务中心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杭州市余杭区仁和百花艺术服务中心”,法人代表为姚连芬,主要业务范围为:1.艺术创造、演出和传统艺术整理;2.艺术传播、艺术交流、艺术培训;3.开展政策宣传、举办承接各类培训讲座。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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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510848/2020-133933 | 文件编号 | 余文广旅体〔2020〕64号 |
责任部门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09:3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848/2020-133933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件编号
余文广旅体〔2020〕64号
发布日期
2020-09-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成立“杭州市余杭区仁和百花艺术服务中心”的批复
2020-09-16 09:37
姚连芬等2人: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杭州市余杭区仁和百花艺术服务中心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杭州市余杭区仁和百花艺术服务中心”,法人代表为姚连芬,主要业务范围为:1.艺术创造、演出和传统艺术整理;2.艺术传播、艺术交流、艺术培训;3.开展政策宣传、举办承接各类培训讲座。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