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养老助残方面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在区五院设立残疾人康复中心。

区残联

1.已立项,设备采购已完成发改论证,正在公示。 2.装修已完成设计、图审、消防报批和监理招标。

已完成发改立项,完成设备招标及验收,场地建设完成50%。

完成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等,总体进度90%。

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设置在区五院,由康复训练中心、康复门诊和康复病房三位一体组成,规划设置康复门诊300平方米、康复床位250张、医疗康复场地1800平方米。2017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先期开放康复训练场地600平方米、康复床位40张,为残疾人提供多项人文关怀,包括优先安排住院、对一二级残疾人提供免费接送等服务。

失能失智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区民政局

完成全区失能失智老人基本情况排摸,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1.分片区召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目前已全面实施; 2.选聘44名养老专职社工分到各镇街,实现有人服务的良好局面。

已全面开展。

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人由辖区老人总数的6%提高至8%,服务时间从每月4—20小时增加至8—40小时,其中失能失智老人服务时间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小时(25元/小时)。

打造50家综合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区民政局

召开全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现场会暨民政工作会议,成立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出台了《余杭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全面启动我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召开建设工作现场会,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 2.起草《余杭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照料中心的建设运营补助; 3.目前已建成44家,其中10家已委托社会组织运营。

目前已累计完成建设40家综合性示范型照料中心,其中26家完成社会化运营。

建成综合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家并实现社会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