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区直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打赢杭州“蓝天保卫战”,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0〕25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调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做好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部门责任、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要深入贯彻“美丽杭州”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建设工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强化工地扬尘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二、强化工地施工扬尘管控。一是对照标准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要严格对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6个“100%”和“控尘十条”相关标准,落实控尘措施,重点抓好裸土覆盖、湿法作业、场内材料堆放等薄弱环节,提高工地扬尘管控水平。二是加大扬尘污染查处力度。要保持百日攻坚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扬尘管控不到位的工地,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沟通,通过停工整改、媒体曝光、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手段严厉查处施工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三、加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一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配合做好非道工程机械的编码登记、环保牌发放等工作。二是督促机械使用单位对进入建设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对未悬挂环保标牌的,应告知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并悬挂环保标牌。三是严禁明显可见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严禁高排放机械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施工作业。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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